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1 年 10 月 25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发出书面表决票 5 票,截止 2011 年 10 月
27 日 12 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 5 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www.cninfo.com.cn;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1 年 10 月 28 日《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刊登的 2011-044 号公告】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
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整改报告》形成过程及内容的
核查,认为:《整改报告》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通知》文
件的有关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规
范了财务基础工作,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整改过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底稿,
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改报告及保荐机构关于整改报告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