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 年 10 月 27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 司股东许木林先生的通知。许木林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1%)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质押 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前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许木林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23,695,9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30%;包含上 述股权质押,许木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数量为 11,5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3.07%,其余股权未进行质押。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0 月 27 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1-10-28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