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3,430,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1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董事长王榕就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各相关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并介绍2021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情况等。李钟华、万勇、赵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王榕就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各相关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并介绍2021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情况等。李钟华、万勇、赵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会主席王剑介绍了2021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的法人治理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等情况发布了核查意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1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总结2021年度公司的收支情况、各项财务指标年度预算完成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综合市场情况和宏观经济预期,结合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8,095,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王榕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王榕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对2022年度拟制定的公司董事薪酬(津贴)计划进行介绍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45,0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反对股数1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榕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对2022年度拟制定的公司监事薪酬(津贴)计划进行介绍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1,734,0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反对股数13,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对2022年度拟制定的公司监事薪酬(津贴)计划进行介绍说明。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九)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83,417,30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反对股数1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47,145,153 | 99.971% | 13,600 | 0.029% | 0 | 0.000% |
(九) |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7,145,153 | 99.971% | 13,600 | 0.029% | 0 | 0.000%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表决比例计算总和超出100%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冲、尤松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