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论证,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2)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三、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熟悉公司业务。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公允。基于公司与其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施行有效。
五、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鲍航、关东捷、李健
2022年4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 航
关东捷
李 健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