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况需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以有效执行。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此,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