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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德石英: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凯德石英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张娜1010现场同意1
苏德栋1010现场同意1
刘志弘1010现场同意2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1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同意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更正<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
6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变更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同意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电话、视频、专题讨论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 12 月 15 日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六、其他工作

1.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2021年度任期内,我们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4.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和客观合理判断,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娜、苏德栋、刘志弘

2022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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