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49,691.20 | 49,600.00 |
2 | BIPV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24,817.32 | 24,8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500.00 | 18,500.00 |
合计 | 93,008.52 | 92,900.00 |
……”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 49,691.20 | 49,600.00 |
2 | BIPV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24,817.32 | 24,8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合计 | 92,508.52 | 92,400.00 |
……”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