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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书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2021年的工作中,按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0次,亲自出席董事会10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 间届 次事 项
2021年3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拟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签署长
期贷款合作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5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年6月25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2021年7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拟进行内部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8、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战略委员会会议5

次。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蓝帆转债”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拟进行内部重组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关于<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1年共组织并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3、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客观公正的对待投资者。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固化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也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原因,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管理部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18910883588@163.com

八、工作展望

2022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董书魁2022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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