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现就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所有董事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10 | 1 | 9 | 0 | 0 | 否 |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了3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1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 间 | 届 次 | 事 项 |
2021年3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拟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签署长期贷款合作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4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5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
2021年6月25日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7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额度暨新增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年8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2021年10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拟进行内部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1年12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
三、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1年度共组织召开13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定期报告事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业绩快报及业绩预告事项、续聘和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内部重组事项、购买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事项等进行了审议并提交了董事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谨慎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和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持续关注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防范内幕交易
本人建议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公司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关注内幕交易风险防范事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实地考察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审计部、财务部、证券管理部等有关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平时比较注意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此了解公司的动态,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各类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在各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证券管理部提供的资料、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行业动态,为参加会议做必要的准备;在会议上,积极参加对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以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邮箱:gongbg126@sdut.edu.cn
2022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会计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宫本高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