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2021年5月27日,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郑州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一年,现即将到期。2022年4月11日,国机精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郑州分行继续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介绍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出口应收账款、应收出口退税等金融资产。
2. 合作银行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郑州分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业务主体
资产池业务的业务主体为国机精工及控股下属公司,其中国机精工作为主办单位,国机精工控股下属公司为成员单位。
4.业务期限
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5月31日,以公司与合作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担保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本次资产池业务涉及的担保情况
1.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2.担保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国机精工及控股下属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
3.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亿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生效),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8.85亿的41.59%,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事项。
三、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通过资产池业务,公司可以提升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流动资产管理成本,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开展的资产池业务减少了公司资金占用,优化了财务结构,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实现了预期的效果。
2、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5月31日。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