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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工:艾艾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分别自2021年2月2日、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本会计准则解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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