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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021年,全体监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定期报告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共审议2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题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3/24《关于选举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04/09《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04/19《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06/07《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08/02《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则>第四条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08/18《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09/2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10/29《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11/07《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0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11/23《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召开10次会议,列席报告期内历次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在2021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检查收购、出售资产及内幕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交易公平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关联交易决策中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五)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审查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监事会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二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八)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760,641股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为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公司推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对上述激励计划的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有效资格;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前述制度进行了修订。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遵守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泄密情况。

四、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有效发展。监事会2022年具体工作计划为:

1、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解,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2、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3、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

经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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