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保证合同》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以下称“保证人”)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称“成都银行”)签署完成编号为D200130220329271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2年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2.9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2,3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2.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振芯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