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决策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有独立董事5名
,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人数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除所获年度薪酬外,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各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余晨先生,自2015年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计算机学士,美国伊州理工学院电脑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独立董事余晨和独立董事杨廷栋分别于2021年8月、2021年12月因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独立董事余晨和独立董事杨廷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MBA。曾任美国甲骨文总公司(Oracle)产品市场经理,美国硅谷中国无线协会理事。现任易宝支付有限公司总裁。
杨廷栋先生,自2015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江苏省淮阴市洪泽县商业职工学校教师,江苏省淮阴市委政策研究室助理秘书,江苏省淮阴市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江苏省泗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江苏洋河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洋河酒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苏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江苏洋河集团董事长,江苏双沟集团董事长。现任江苏归来兮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顾问。
丁小林先生,自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法学、史学学士学位,一级律师,取得证券业务法律服务资格和独立董事资格。曾就职于江苏省司法厅,曾任江苏新华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离任)独立董事,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心丹先生,自2020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
京大学新金融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人文社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全国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公司治理指数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
洪磊先生,自2020年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培训部主任、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等职。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合伙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二、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1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关联交易
报告、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股东大会调整对董事会授权方案、选举董事等各类议案共1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各类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专项报告、设立绿色金融部、修订会计基本制度、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发放优先股股息、制定“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规划、提名董事候选人、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业务总监、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等各类议案共
项,听取年度员工行为评估情况、省外分行经营发展与管理情况、监管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等各类报告共5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4次,审议通过2021-2023年集团资本规划、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立项报告、2020年末关联方名单确认、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修订声誉风险管理政策、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各类议案共
项,听取财务报告编制情况、2020年内控案防工作暨预防员工金融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等报告共6项。
独立董事积极主动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围绕议题深入讨论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决议事项审慎判断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战略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余晨 | 0/2 | 7/7 | 3/3 | — | — | 4/4 | — | — |
杨廷栋 | 0/2 | 7/7 | — | 5/5 | 6/6 | — | 4/4 | — |
丁小林 | 2/2 | 7/7 | — | 5/5 | — | 4/4 | — | 2/2 |
李心丹 | 0/2 | 7/7 | 3/3 | — | — | — | 4/4 | — |
洪磊 | 2/2 | 7/7 | — | 5/5 | 6/6 | — | 4/4 | — |
(二)培训学习情况2021年,独立董事持续注重专业知识储备和提升,主动关注并及时学习《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新规,积极参加上交所举办的相关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合规经营与董监高勤勉履职”“股票交易类行为规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培训”等各类专项培训,履职能力持续提高。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为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参阅信息,并提供了包括协助参加相关培训等服务与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敦促公司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对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属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情况根据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均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资金用途使用,即巩固公司资本基础,支持各项业务发展。
(四)董事、高管的委任及薪酬情况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公司对董事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业务总监的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五)业绩公告情况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根据年报编制与披露工作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品牌声誉良好。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末相关主体均切实履行了所做的承诺。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独立董事重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
和披露方面的相关职责,与公司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2021年内,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45项、上网文件材料
份。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公司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听取和审议高管层关于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的报告。2021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独立董事同意该报告中的相关结论。
(十一)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重点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
法权益,为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公司完善治理机制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晨、杨廷栋、丁小林、李心丹、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