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ST腾邦 公告编号:2022-057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在券商的股票
暨被动减持预披露公告
风险提示:
截至2022年4月11日,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7,02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0%,假设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质押的13,000,000股执行完毕,腾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为114,02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9%。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的质押融资合约均涉及违约,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剩余质押股数为37,1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后续存在被国信证券违约处置的风险。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于2021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因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的质押融资合约违约,腾邦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变卖被执行人腾邦集团名下13,000,000股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178)。
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即将被司法处置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于2021年3月4日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国信证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国信证券营业部在三十个交易日内解除质押并强制卖出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2021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上述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2年4月11日,公司获悉深圳中院向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营业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03执5767之二,要求变卖被执行人腾邦集团名下13,000,000股公司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一、冻结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开立在你公司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
110002363988),冻结期限一年,自2022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止;
二、将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0800175804)所持证券简称“腾邦国际”(证券代码:30017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300万股,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
三、你营业部应在30个交易日内解除质押并强制卖出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0800175804,托管单元:000100)内“腾邦国际”(证券代码:30017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300万股;
四、强制卖出后,将变卖价款及冻结期间分红和利息划付至本院执行款专户(账户信息附后)以清偿本案债务,划付后解除对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0800175804)所对应资金账户(资金账号:
110002363988)的冻结。”
二、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4月11日,腾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2,753,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9%股。根据深圳中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国信证券将变卖对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1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1%。
三、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司法处置。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配方式
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方式卖出。
4.减持数量:13,000,000股。
5.减持期间: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营业部在30个交易日内解除质押并强制卖出腾邦集团名下股份13,000,000股,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6.价格区间:市场价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减持计划尚存在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腾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督促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11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4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2022-05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第1.4 条、第2.3.1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况,腾邦集团拟向深圳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异议申请结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次拟执行的13,000,000股,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的质押融资合约均涉及违约,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剩余质押股数为37,100,000股,占腾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9.10%,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后续存在被国信证券违约处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2年4月11日,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27,02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0%,假设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质押的13,000,000股执行完毕,腾邦集团及
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为114,02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49%。腾邦集团在国信证券剩余质押股数为37,1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后续存在被国信证券违约处置的风险。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03执5767之二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