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众和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锦堂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与采购方签署锂辉石采购协议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或“乙方”)拟与采购方四川国盛新能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1”)、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甲方1”和“甲方2”以下合称“甲方”】签署锂辉石采购协议。甲方拟采取措施恢复乙方生产经营,同时建立锂矿石产品供销关系。甲乙双方就锂矿产品的销售、加工等进行合作。甲方1同意先行向乙方预付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货款,由乙方专项用于恢复企业生产和偿还企业到期债务,不得用于其它目的。乙方同意在复产后,将以市场公允价优先销售给甲方2或甲方2指定第三方其生产的锂辉石和锂精矿,销售量不低于金鑫矿业产量的50%,以保障甲方2或甲方2指定第三方锂盐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四川省阿坝州政府相关规定。乙方同意将其名下已抵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采矿权(采矿证编号:

513229000811201)解押后再抵押给甲方1,作为甲方已向乙方预付的30000万元预付货款提供采矿权抵押担保。当甲方预付款余额低于一亿元后相应采矿权的担保自动解除。

为了乙方有效履行本协议,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1”)、吴城(以下简称“丙方2”)、北京华之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3”),“丙方1”、“丙方2”和“丙方3” 以下合称“丙方”】就乙方履行本协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乙方开始向甲方2或甲方2指定第三方供应锂精矿或锂矿石,供货合同由甲方2或者甲方2指定第三方与乙方依据届时市场行情另行签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众和 1:关于子公司与采购方签署锂辉石采购协议的公告》】不存在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