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详 见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和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将 10,000 万元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0 月 28 日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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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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