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鸣先生、董事孙健先生、独立董事夏洪流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鸣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2021年第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海硅产业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决议情况 |
《关于<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
2021年第二次会议 | 2021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 通过 |
2021年第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021年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并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要求,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严格规范三会一层的合法、合规运作,严格规范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