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203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与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借款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制造用300mm高端硅片研发与先进制造项目”,向控股子公司新傲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借款专项用于实施“300mm高端硅基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