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4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的董事14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胡跃飞、陈心颖、姚波、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共1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主要股东暨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将按照监管要求向本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姚波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郭田勇、杨如生、杨军、艾春荣和蔡洪滨一致同意本议案。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