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鉴于目前上海地区新冠疫情情况,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勇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专注于公司的营销工作,陈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新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核并同意聘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董事辞职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