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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精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亚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3号)同意注册,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0,000股,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3,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4,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64,084,5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1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9,915,41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88%。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上述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084,589股,已于2021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8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3,0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06%;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0,9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99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02名,分别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盛”)、铜陵鸿鑫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朝襄、唯尔思壹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思立、田瑞红、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易红辉、秦楠楠、韩沁、余节、杨建勇、周雪钦、胡金敖、俞汉桥、陈耀杰、田冬泳、孙绍增、李建伟、吴襄陵、杨超、刘静林、孙学成、陈群英、刘小平、张晓喻、陈义、熊建洲、张立明、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胡胜敏、宋学强、李鑫、顾旭东、易平、李济生、周继红、张锋、苏玉莲、边长胜、何红均、刘成、马忠超、皮晓红、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荟、姜建华、刘永贵、郭建华、康有祥、徐平、俞习文、胡兴文、张志华、邓廷全、黄瑞光、秦瑜、康晓莉、闫云、蒋丹敏、吴隆立、巫红卫、陈艺青、王建琳、孙小丛、王康兵、陈燕武、上海宽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宽象国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道义、张亚珍、邓杰礼、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胡伟、谭希宁、章明华、钱斌、严庆、上海雅儒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雅儒价值成长二号新三板投资基金、刘逸、周世林、宋伟、汪红艳、王自力、陈默、彭建强、施慧斌、王壹民、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赵玉玲、林忠、钱尧财、杨华森、郑书军、张雪山、陆乃将、叶继军、李奥、解红艳、余庆、邵希杰、夏荣耀。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除李文喜外,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除李文喜外,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2)其他持有5%以上股东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

2、相关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丰年君悦、丰年君盛减持意向

丰年君悦、丰年君盛承诺: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丰年君悦、丰年君盛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如届时适用的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减持当时适用的规定减持。

(2)其他股东的减持安排

除丰年君盛、丰年君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其他股东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要求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二)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739,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6.1179%。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02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总数解除限售数量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30,1124,630,112
2宁波丰年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03,8883,703,888
3铜陵鸿鑫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3,000,000
4王朝襄2,852,5002,852,500
5唯尔思壹号(咸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47,0002,647,000
6陈思立2,249,0002,249,000
7田瑞红2,145,0002,145,000
8中山泓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00,0001,200,000
9易红辉1,180,0001,180,000
10秦楠楠1,050,0001,050,000
11韩沁900,000900,000
12余节845,000845,000
13杨建勇648,000648,000
14周雪钦602,000602,000
15胡金敖600,000600,000
16俞汉桥596,000596,000
17陈耀杰510,000510,000
18田冬泳423,000423,000
19孙绍增420,500420,500
20李建伟400,000400,000
21吴襄陵400,000400,000
22杨超388,000388,000
23刘静林387,000387,000
24孙学成343,000343,000
25陈群英312,000312,000
26刘小平300,000300,000
27张晓喻288,000288,000
28陈义275,000275,000
29熊建洲270,000270,000
30张立明250,000250,000
31北京信中利普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50,000250,000
32胡胜敏227,000227,000
33宋学强214,000214,000
34李鑫200,000200,000
35顾旭东190,000190,000
36易平181,000181,000
37李济生180,000180,000
38周继红180,000180,000
39张锋180,000180,000
40苏玉莲165,000165,000
41边长胜162,000162,000
42何红均160,000160,000
43刘成160,000160,000
44马忠超150,000150,000
45皮晓红130,000130,000
46湖北楚商澴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0,000130,000
47张荟130,000130,000
48姜建华126,000126,000
49刘永贵122,000122,000
50郭建华120,000120,000
51康有祥105,000105,000
52徐平100,000100,000
53俞习文97,00097,000
54胡兴文90,00090,000
55张志华90,00090,000
56邓廷全83,00083,000
57黄瑞光83,00083,000
58秦瑜80,00080,000
59康晓莉60,00060,000
60闫云59,00059,000
61蒋丹敏57,00057,000
62吴隆立50,00050,000
63巫红卫50,00050,000
64陈艺青45,00045,000
65王建琳40,00040,000
66孙小丛40,00040,000
67王康兵40,00040,000
68陈燕武36,00036,000
69上海宽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宽象国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00034,000
70刘道义30,00030,000
71张亚珍30,00030,000
72邓杰礼30,00030,000
73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3,00023,000
74胡伟20,00020,000
75谭希宁20,00020,000
76章明华20,00020,000
77钱斌20,00020,000
78严庆18,00018,000
79上海雅儒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雅儒价值成长二号新三板投资基金12,00012,000
80刘逸11,00011,000
81周世林11,00011,000
82宋伟10,00010,000
83汪红艳10,00010,000
84王自力10,00010,000
85陈默8,0008,000
86彭建强8,0008,000
87施慧斌7,0007,000
88王壹民5,0005,000
89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5,000
90赵玉玲4,0004,000
91林忠3,0003,000
92钱尧财2,0002,000
93杨华森2,0002,000
94郑书军1,0001,000
95张雪山1,0001,000
96陆乃将1,0001,000
97叶继军1,0001,000
98李奥1,0001,000
99解红艳1,0001,000
100余庆1,0001,000
101邵希杰1,0001,000
102夏荣耀1,0001,000
合计38,739,00038,739,000

上述减持股东中王朝襄、康晓莉、熊建洲、周继红、陈思立、李鑫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比 (%)增加 (股)减少 (股)股份数量 (股)占比 (%)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20,999,50024.999438,739,00059,738,50071.1173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63,000,50075.000638,739,00024,261,50028.8827
合计84,000,000100.000038,739,00038,739,00084,000,000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硕 孔令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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