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锦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9212-3号

目 录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9212-3号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锦股份《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锦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核准,公司2014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98,936,170股,发行价为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8.4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959,999,998.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898,93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4,101,062.4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当日出具报告编号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2,0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31,692,272.4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54,101,062.4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77,591,210.0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08年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2年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第一次修订,本公司2015年第五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第二次修订。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化工支行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范围内,由经办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化工支行21001730808052500820活期1,231,692,272.45

合计

合计1,231,692,272.45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盘锦市天河支行,账号071400110922100513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137,844.91万元,存款期限: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双台子支行,账号0685510104002045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53,682.98万元,存款期限: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账号72211170301801001857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15,071.28万元,存款期限:活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支行,账号921009010000451258;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4,161.16万元,存款期限:活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5,410.1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内蒙古化工增资建设100万吨合成氨、 160万吨尿素项目不超过30亿元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2016年12月12日五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及2016年12月28日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的议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一是尿素国内外市场产能过剩严重、市场价格低,并且预计尿素产品价格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处于低位波动,尿素生产企业实现盈利十分困难; 二是由于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去产能形势严峻,国发〔2016〕7号文和发改能源〔2016〕1602号文明确提出“从2016年起的3年内原则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并且内蒙古锡林古勒盟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
告书》审查会明确:“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取消巴彦宝力格矿区,乌尼特矿区暂缓开发”。因此,项目一手煤炭资源无法保障,影响原料成本的可控性; 三是近年来国家对化肥产品的政策定位发生重大变化,由支农产品向普通产品转变,多项优惠扶持政策逐步弱化甚至取消,并明确化肥产品为重点产能过剩行业应严格把控,行业整体政策形势已不利于项目建设。 四是项目存在经营风险。由于目前无法获得配套煤炭资源,因此低成本原料稳定供应不能得到保障,加之是新建项目,受折旧等因素影响,产品总成本偏高,根据当前尿素平均价格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无法达到行业新上项目内部收益率要求。故项目继续实施将会面临潜在政策、资源、市场、经营等多重风险,难以收获预期效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六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六届二十次监事会,2021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