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2年03月25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1名,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4)、《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
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能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2022年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1,802,509,062股减去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5,630,404股后的1,796,878,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8元现金(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