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在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过程的规避风险、优化成本的作用,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生猪、豆粕、玉米、大豆、豆油等与公司经营主业相关的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拟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国内商品交易所挂牌的生猪、豆粕、玉米、大豆、豆油等与公司经营主业相关的品种。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套期保值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