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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147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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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3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1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1476号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洽洽食品”)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洽洽食品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洽洽食品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洽洽食品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洽洽食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企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洽洽食品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230Z1476号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宁云(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凯峰

2022年4月11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及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投资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所有重点业务流程。内部重点控制制度主要包括:募集资金、财务管理、销售收款及采购付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产品质量安全、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研发控制活动、人力资源管理控制、信息的沟通管理等。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风险、原料采购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会计信息风险、投资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的治理模式,建立了《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聘任了三位独立董事,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公司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利益,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决策权。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事项,通过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公司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2021年度,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了修订。

2、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

设置部门和岗位。

3、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发展需要,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引进企业所需人才。公司已建立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员工能够胜任。公司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各层级的人才储备机制,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能够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4、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经营理念、企业行为准则和员工行为准则等通过形成文本文件加强宣传贯彻,并充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使员工了解企业文化的表观和内涵。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以奋斗者为本,以“质造美味坚果、分享快乐时刻”为使命,以“成为全球领先的坚果休闲食品企业”为愿景,坚持“客户价值、开放合作、卓越绩效”的核心价值观,加强内部文化建设,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切实做到知行合一,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发展氛围。

5、财务管理

为了建立符合本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综合分析等业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也根据管理、考核情况定期轮换。

6、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发展现状及新形势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度出台以及更新了多项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供应商准入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文件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审批制度》、《QC管理制度》、《飞行检查管理制度》等。公司各项制度的建立和不断修订完善,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也为公司实现可持续的发展的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

7、内部审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中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审计中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2021年度,审计中心根据财政部《会计法》、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从募集资金、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分公司和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等方面对公司内部机构的会计资料、收支环节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审计。通过内部审计,公司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规范内部运作,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规范化,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8、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的分开情况

(1)公司业务与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拥有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房产、商标、专利等资产。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被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2)机构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责、权、利关系明晰。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股东单位各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人员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制人处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董事、监事和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进行,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实施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号。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9、信息披露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信息披露内控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报告流转过程、审核披露程序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021年,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严格规范,内外部信息传递通畅,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深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考核工作中,公司2020年度(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信息披露考核结果获评【A】。

10、对外担保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批程序、担保事项的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及担保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执行。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相关部门协助办理,保证担保相关资料完整、准确、有效。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并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

11、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12、对外投资

公司在2021年度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了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投资项目,尤其是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跟踪、投资处置等环节的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同时对《风险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风险投资的范围以及审批权限等,严格控制风险。

13、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就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审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做出规定,以此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评价工作,根据现场测试获得的证据,按影响程度和风险发生概率的大小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由大到小依次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除此之外,按照缺陷的成因,即是否具备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须的控制活动,以及科学、合理的控制活动是否未得到恰当执行,分为设计缺陷与执行缺陷。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

(四)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通过确定公司经营的各监控指标并采用经济活动分析会、预算审核会等形式对内部控制的实施进行监督,对出现的偏差和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检查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内部控制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的回应进行研究。

公司设立有审计中心,并配备了多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审计中心直接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以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工作上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公司内部审计方面具有充分的独立性。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我们根据上市公司对内审工作的要求,加强了内部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公司审计中心每年年初均独立编制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内容涵盖公司财务、销售、生产、采购、设备、技术等所有公司业务活动。审计计划经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审计中心严格按年度审计计划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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