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8日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冬华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董事王玉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陈冬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2021年12月30日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茅宁先生、独立董事刘俊先生、董事王玉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茅宁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1.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听取审计部关于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听取资产财务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听取法律及风控合规关于公司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审阅了2020年度公司财务初审报表,就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稿等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进行沟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1年4月11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 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 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审议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用天健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可天健所在公司开展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认为审计机构业务素质良好,从聘任以来一直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听取审计部关于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的,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地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依法合规、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大风险防范力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