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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魔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证券代码:839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其中议案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该议案内容中第(12)项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及议案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内容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有效期误写为24个月。公司现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进行更正。

二、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410,000)股股票(未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者不超过 22,321,500股(全额行使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与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15.00%(即不超过2,911,5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4)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认购者除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且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数量不少于200 名。

(5)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23元/股(含本数),具体发行价格在考虑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后,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上市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计划使用量,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根据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1)本次发行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股票作出限售安排。

(12)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等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秉成、罗忆松、钱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情况,结合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发行时间、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的具体事宜;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情况,结合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和实施公司战略配售相关的具体事宜(如有);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回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等;

4、起草、修订、批准、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合同、协议、承诺、声明等法律文件;在相关银行开设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5、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具体事宜;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以及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对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未来不时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上市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实施情况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登记事宜;

8、为本次发行上市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费用;

9、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未尽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9,410,000)股股票(未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者不超过 22,321,500股(全额行使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与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股票发行数量的15.00%(即不超过2,911,5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4)发行对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认购者除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且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数量不少于200 名。

(5)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为23元/股(含本数),具体发行价格在考虑本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后,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上市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魔芋精深加工智能制造生产线改扩建技改项目、魔芋食品深加工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程序后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计划使用量,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根据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1)本次发行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股票作出限售安排。

(12)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该等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秉成、罗忆松、钱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情况,结合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发行时间、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的具体事宜;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情况,结合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和实施公司战略配售相关的具体事宜(如有);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向中国证监会、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回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等;

4、起草、修订、批准、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合同、协议、承诺、声明等法律文件;在相关银行开设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5、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具体事宜;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以及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对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未来不时颁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上市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实施情况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8、为本次发行上市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支付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费用;

9、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未尽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信息外,其他内容不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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