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曾爱民 陈磊 梁立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