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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宏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大宏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78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许可,大宏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20元/股。截止2020年8月13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2.00万股,募集资金合计48,31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790.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14-00016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78,828,489.04元。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240,000,000.00元。2021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40,990.2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602,800.3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大宏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20年8月25日大宏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于2020年8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前述4家银行各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账户类别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1172181583667,152,769.39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2286380104000345822,368,638.51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44022400291001813472,464,771.53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510501707708000011163,616,620.96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35,602,800.39

三、2021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63,871,137.90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其中: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投入金额135,613,209.30元;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9,523,081.27元;营销中心服务中心项目投入金额8,734,847.33元。

(二)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0年11月25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自公司上市之日(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449,000,000.00元,已赎回理财产品1,209,000,000.00元。截至本期末(2021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240,000,000.00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大宏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14-00046号),报告认为,大宏立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大宏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宏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427,906,605.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828,489.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871,137.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破碎筛分(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286,650,000.00286,650,000.0056,973,961.84135,613,209.3047.312022年8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1,050,000.0041,050,000.0018,433,611.0019,523,081.2747.562022年8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中心服务中心项目40,290,000.0040,290,000.003,420,916.208,734,847.3321.682022年8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67,990,000.00367,990,000.0078,828,489.04163,871,137.9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67,990,000.00367,990,000.0078,828,489.04163,871,137.9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超募资金的金额为59,916,605.2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未来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16,620.96元,剩余6,000万元已购买的理财产品且尚未赎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24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35,602,800.39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捷 陈登攀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4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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