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2-021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58,960.6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16,447,073.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1,525,721.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或不影响拟进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鉴于截止2021年度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
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16,447,073.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1,525,721.97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