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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1年度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275号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复材”)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威复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鉴证报告第2页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光威复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威复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光威复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光威复材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O二二年四月八日

专项报告第1页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关于核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4号)核准, 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2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920,000.00元。扣除为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2,301,760.00元(含税金额)后的资金净额计人民币953,618,2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为236433832308的账户中,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130,25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6,487,980.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9039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3,142.53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万元)2021年度使用金额(万元)累计使用金额(万元)
1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25,500.0021,250.42
2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42,000.006,047.4742,000.00
3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1,148.8056.9913,892.11
4补充营运资金6,000.00-6,000.00
合 计94,648.806,104.4683,142.53

专项报告第2页

注:本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和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分别在 2020 年 3 月和 2020 年 8 月结项完工。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止,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中已完工的应付未付募集资金款项金额为 94.98万元,未支付的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3,912.83 万元;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中已完工的应付未付募集资金款项金额为2,988.37万元。如考虑应付未付的募集资金款项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款项,这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使用金额分别为25,258.22 万元和16,880.48 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90,138.70万元。

(三)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46,487,980.75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31,425,348.16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注1)112,880,619.22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64,495,037.33
减: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募投项目12,222,866.95
减: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注2)54,454,183.75
合计-

注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注2:公司募投项目截止2021年3月26日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5,445.42 万元,现已销户转入一般户。其中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中已完工的应付未付募集资金款项金额为 94.98 万元;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中已完工的应付未付募集资金款项金额为 2,988.37 万元;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中铺底流动资金金额为 2,331.07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金额为 31.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专项报告第3页

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在公开发行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7年9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人民币 89,432,019.25元(不含税金额)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946,487,980.75元,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账号为236433832308的账户,再由公司通过该账户向其子公司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分别汇入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5560201040017622的账户中211,487,980.75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开立的账户为8110601012600711964账户中255,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044,613.4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发生变更,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专项报告第4页

原定的募投项目建设用地由于受当地道路规划占用影响,已经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因此,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需要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西路 6 号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厂区内,现变更到位于威海临港区(草庙子镇)浙江路北、江苏中路东的地块,土地面积 67,342 平方米。公司已于近期使用自有资金以 2,027.34 万元竞得威土工挂字[2018]4-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威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已于2019年1月15日取得不动产权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9月22日,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96,574,222.9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574,222.9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90412号《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7日,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以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专项报告第5页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项目计划内铺底流动资金、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5,058.7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127.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项目计划内铺底流动资金为3,912.83万元、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972.7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为241.78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6,002.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60.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为1,892.3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为4,268.31万元。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第6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对照表 第1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46,487,980.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044,613.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1,425,348.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420,000,000.00420,000,000.0060,474,685.46420,000,000.00100.002021年3月35,424,184.56
2. 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255,000,000.00252,582,224.34212,504,171.8484.132020年3月44,315,772.34
3.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11,487,980.75168,804,834.26569,928.00138,921,176.3282.302020年8月
4.补充营运资金6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100.00
合计946,487,980.75901,387,058.6061,044,613.46831,425,348.1679,739,956.90

对照表 第2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19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19年9月1日,分别变更为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9月22日,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96,574,222.9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6,574,222.9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90412号《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和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分别于2020年3月和8月结项完工,公司按照实际完工情况重新调整投资项目投资总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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