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关联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该议案各子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马庆泉 王化成 何捷 李建辉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