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裘欧特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2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博迁新材、本公司 | 指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MLCC | 指 | 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 |
三星电机 | 指 | 三星电机株式会社(Samsung Electro-Mechanics Co., Ltd., SEMCO, 009150.KS) |
台湾国巨 | 指 | 国巨股份有限公司(YageoCorporation) |
台湾华新科 | 指 | 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风华高科 | 指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潮州三环 | 指 |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广弘元 | 指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申扬投资 | 指 |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众智聚成 | 指 | 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辉投资 | 指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申扬投资 | 指 |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比基金 | 指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海富长江 | 指 |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锦联城 | 指 | 张家港金锦联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延蕊 | 指 | 上海延蕊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杭州延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衢州祁虎 | 指 | 衢州祁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尚融宝盈 | 指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尚融聚源 | 指 | 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雅戈尔投资 | 指 |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
辰智卓新 | 指 | 宁波辰智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聚汇金 | 指 | 宁波广聚汇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纳米 | 指 | 纳米是长度单位,符号:nm。1纳米=10-9米,相当于1微米的千分之一 |
微米 | 指 | 微米是长度单位,符号:μm。1微米相当于1米的一百万分之一 |
电子元器件 | 指 | 电子元器件是构建电子系统最基础的部件,不管多么复杂的电子系统,实际上都是由一个个电子元器件拼在一起组成的。电子元器件(Electronic Components)是电子元件和电小型的机器、仪器的组成部分,其可以是基本电子元器件或者由若干元器件构成,可以在同类产品中通用——主要有电阻器、电感器、变压器、电容器、二极管、三极管、光电器件、电声器件、显示器件、晶闸管、场效应管、IGBT、继电器、干簧管、常用传感器、贴片元器件、集成电路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博迁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Boqian New Materials Stock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无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利平 |
成立日期 | 2010年11月5日 |
住所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蒋颖 | 颜帆 |
联系地址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电话 | 0527-80805920 | 0527-80805920 |
传真 | 0527-80805929 | 0527-80805929 |
电子信箱 | stock@boqianpvm.com | stock@boqianpv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38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boqianpvm.com/ |
电子信箱 | stock@boqianpv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博迁新材 | 605376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端平、洪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市广东路689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汪晓东、张铁栓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969,751,803.78 | 595,882,190.26 | 62.74 | 480,736,882.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836,419.00 | 158,996,634.55 | 49.59 | 134,305,413.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2,605,824.48 | 155,033,967.99 | 43.59 | 133,085,253.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28,252.85 | 168,459,900.19 | -40.74 | 188,236,405.5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7,879,339.50 | 1,423,278,776.73 | 11.56 | 564,921,390.99 |
总资产 | 1,792,645,477.24 | 1,578,083,021.03 | 13.60 | 678,350,662.3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81 | 12.35 | 0.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81 | 12.35 | 0.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5 | 0.79 | 7.59 | 0.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6 | 24.67 | 减少8.81个百分点 | 26.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5 | 24.06 | 减少9.21个百分点 | 26.7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量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少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尚未到期及产能扩张购入原材料增加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9,223,199.88 | 258,638,444.65 | 251,065,800.55 | 260,824,358.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549,063.12 | 59,066,401.14 | 65,655,866.75 | 60,565,087.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1,673,674.42 | 57,427,078.59 | 60,335,450.43 | 53,169,62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77,323.64 | 33,897,243.66 | -16,983,906.18 | 116,792,239.0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7,163.84 | -3,414,174.5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91,187.87 | 6,465,828.05 | 6,892,491.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863.0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07,802.96 | -2,528,312.0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417.16 | -1,695,861.17 | -12,211.1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083.21 | 14,696.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85,062.36 | 764,832.79 | -268,503.4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5,230,594.52 | 3,962,666.56 | 1,220,160.17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5G通信建设、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主业发展,专注于新材料前沿开发,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在MLCC应用领域、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探索和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总体发展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69,751,803.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74%,实现净利润237,836,419.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9.59%。
一、深挖细分客户需求,巩固市场优势
2021年,公司深耕消费级MLCC用纳米镍粉、铜粉市场。得益于下游客户的旺盛需求,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目标,通过深挖客户需求,整合营销力量,分解区域市场目标,进一步巩固成熟市场,报告期内国内与日本市场的粉体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分别达142.96%、65.32%。
公司通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高质高效服务客户,深度开拓和发展高端客户市场,通过与战略客户的深入联动,加快布局80纳米成品镍粉、车规级MLCC用纳米镍粉、铜粉送样及客户认证工作。同时,针对不同市场、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积极拓展应用场景,进行定制化开发与生产,实现产品应用多元化。报告期内铁镍合金粉、银包铜粉、纳米硅粉等新产品的市场应用推广稳步推进。
二、推进数字化建设,提高生产势能
公司深入开展“数字化升级”工程,着力提升现有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公司通过依托现有成熟技术与工艺方案,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应用自动化设施设备,组建智能化生产线。同时,通过ERP系统软件的应用与MES、WMS、RCS、LIMS等系统软件的研发,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系统与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显著提升了公司在过程控制、生产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的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作为公司数字化升级工程首批试点建设的“广
新纳米智能工厂”项目被评为“浙江省智能化工厂”,子公司广新纳米也成功入选浙江省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工艺设备升级工作,各生产基地的数字化水平、生产能力与效率不断提升,关键核心部件的自制能力持续增强。产能提升方面,公司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的同时,以自有资金新建24条镍粉产线,进一步解决了MLCC用镍粉供不应求的局面,有效完善产能布局。
三、着重技术研发,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为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优势,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方向,公司一方面依托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规划,坚持以下游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不断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另一方面围绕纳米硅粉、银包铜粉、合金粉等新产品进行技术延伸,探索新技术、新装备布局与研发。随着公司产品梯队的日益丰富,现有成熟产品和在研产品将对公司未来发展构成强劲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相比2020年同期研发投入增长83.69%。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计申报国家专利27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7项,发明专利10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专利123项:其中境内专利122项,包括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73项;境外(美国)专利1项。
四、优化组织架构,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公司坚持以精细化管理作为构筑企业发展的根基,不断提高精益管理效能。2021年,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根据工作职能分拆技术研发部,单独设立技术部,重点围绕工艺设备改进、产品质量管控等方面开展工作,旨在为日常生产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研发部则将工作重点集中在新项目、新产品、新设备的技术攻关上,丰富在研储备产品梯队,探索新产品产业化路径和应用领域。
此外,为促进高层次应用型科研人员的培养,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工程创新人才新模式,完善公司科研人员的梯队建设,公司通过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合作设立研究生校
外学习实践基地、设立 “博迁新材”奖学金等多种形式,持续推进建设“产学研用”有机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将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随着智能化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与更新、新能源汽车和无人驾驶技术等带来的汽车电子化水平的提高、5G通信的推广和工业自动化不断深入,相关领域对MLCC等电子元器件的需求不断扩大,整个MLCC等电子元器件行业将迎来较长的行业繁荣期,从而带动上游原材料行业的繁荣。从长期来看,作为MLCC等电子元器件主要原材料的金属粉体材料需求将呈上升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级、亚微米级镍粉和亚微米级、微米级铜粉、银粉、合金粉。公司产品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MLCC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报告期内,公司MlCC用镍粉、铜粉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830.84万元,占 2021 年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5.53%。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积累与投入,坚持立足于技术创新,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专利123项:其中境内专利122项,包括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73项;境外(美国)专利1项。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13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6年11月和2019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复审。公司已获批“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金属超微粉末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纳米金属粉体材料工程中心”。随着市场需求的提升,公司不断加大在金属粉体材料领域的产品研发力度,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硬件设施不断充实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制定了《QEP8.1.1-2016质量运作策划和控制规范》、《QEP8.7.1-2016不合格控制规范》、《QEP9.1.2-2016质量监测分析评价规范》、《QEP10.2.1-2016不合格纠正措施控制规范》等质量控制制度,既符合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也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目前,公司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与管理贯穿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完善、有效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质量得到良好的市场反馈,也得到了国际一流企业的认可。完善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产品的使用性能,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人才优势
为了适应企业的高效、快速发展,公司积极引进与培养了众多的技术研发人才,培训了一大批生产一线的熟练产业工人,在金属粉体材料行业具有领先的人才优势。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利平是公司的创始人,拥有20余年的金属粉体材料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对公司产品应用、市场推广、品牌建立等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公司董事兼总经理GangqiangChen(陈钢强)博士,拥有近30年的金属粉体材料研发经验,对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与新产品开发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4、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公司产品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可靠的产品质量使得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获得下游客户的认可。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MLCC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MLCC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所要求的精细程度极高,进而对金属粉体材料产品质量和技术指标的要求较高,下游客户均通过严格程序审查及产品检验后选择规模实力较强、工艺技术水平较高、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进行合作,公司与三星电机、台湾国巨、台湾华新科、风华高科、潮州三环等国际、国内电子元器件行业领先企业保持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表明公司的品牌实力受到业内领先企业的认可。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5G通信建设、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主业发展,专注于新材料前沿开发,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在MLCC应用领域、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探索和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总体发展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69,751,803.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74%,实现净利润237,836,419.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9.5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69,751,803.78 | 595,882,190.26 | 62.74 |
营业成本 | 598,007,618.29 | 325,775,293.98 | 83.56 |
销售费用 | 6,288,994.09 | 5,404,465.33 | 16.37 |
管理费用 | 40,779,866.02 | 29,513,902.97 | 38.17 |
财务费用 | 1,672,858.74 | 10,278,036.07 | -83.72 |
研发费用 | 44,419,040.58 | 24,180,960.83 | 83.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28,252.85 | 168,459,900.19 | -40.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153,335.19 | -171,676,805.20 | 99.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27,069.22 | 687,898,484.60 | -117.4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能扩张,销售订单大幅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加,同时材料涨价、新厂房及设备投入使用,导
致成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理人员工资增长及应对专利诉讼,中介费用支出大幅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募集资金到位导致利息收入大幅增加,同时借款归还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为拓展市场,加大了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尚未到期及产能扩张购入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厂房、生产设备购建支出的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红利分配、归还流动资金贷款及上期募集资金收入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金属粉体材料 | 888,024,887.17 | 521,079,259.27 | 41.32 | 57.44 | 75.60 | 减少6.0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镍粉 | 801,960,935.00 | 454,272,441.61 | 43.35 | 61.60 | 79.97 | 减少5.78个百分点 |
铜粉 | 46,347,492.83 | 29,896,232.34 | 35.50 | 25.83 | 61.67 | 减少14.3个百分点 |
银粉 | 34,642,281.37 | 33,497,828.80 | 3.30 | 15.14 | 34.30 | 减少13.8个百分点 |
合金粉 | 5,037,702.74 | 3,379,363.44 | 32.92 | 468.96 | 282.97 | 增加 |
32.58个百分点 | ||||||
硅粉 | 36,475.23 | 33,393.08 | 8.45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156,690,110.42 | 127,121,931.78 | 18.87 | 142.96 | 148.66 | 减少1.86个百分点 |
外销 | 731,334,776.75 | 393,957,327.49 | 46.13 | 46.39 | 60.40 | 减少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852,269,738.13 | 491,461,863.43 | 42.33 | 58.72 | 77.51 | 减少6.10个百分点 |
经销 | 35,755,149.04 | 29,617,395.84 | 17.17 | 31.92 | 49.06 | 减少9.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镍粉 | kg | 1,451,487.42 | 1,530,410.57 | 74,576.93 | 73.02 | 70.54 | -54.97 |
银粉 | kg | 7,087.28 | 6,679.83 | 1,921.71 | 6.04 | 3.86 | 19.29 |
铜粉 | kg | 142,376.05 | 133,859.14 | 19,024.30 | 34.17 | 27.29 | 77.80 |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产销量的增长系公司销售订单增加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金属粉体材料 | 原材料等 | 521,079,259.27 | 87.14 | 296,735,251.27 | 91.09 | 75.60 | |
分产品情况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镍粉 | 材料 | 233,778,907.32 | 39.09 | 99,419,517.06 | 30.52 | 135.14 | |
镍粉 | 人工 | 46,777,020.61 | 7.82 | 31,007,884.61 | 9.52 | 50.86 | |
镍粉 | 费用 | 173,716,513.68 | 29.05 | 119,636,213.98 | 36.72 | 45.20 | |
镍粉 | 其他 | - | - | 2,354,644.21 | 0.72 | - | |
铜粉 | 材料 | 11,215,123.54 | 1.88 | 4,973,669.90 | 1.53 | 125.49 | |
铜粉 | 人工 | 5,171,328.42 | 0.86 | 4,349,982.63 | 1.34 | 18.88 | |
铜粉 | 费用 | 13,509,780.38 | 2.26 | 9,168,956.10 | 2.81 | 47.34 | |
银粉 | 材料 | 32,557,037.28 | 5.44 | 23,917,616.16 | 7.34 | 36.12 | |
银粉 | 人工 | 330,534.04 | 0.06 | 357,659.43 | 0.11 | -7.58 | |
银粉 | 费用 | 610,257.48 | 0.10 | 666,689.54 | 0.20 | -8.46 | |
合金 | 材料 | 2,840,274.95 | 0.47 | 882,417.66 | 0.27 | 221.87 | |
合金 | 人工 | 55,075.22 | 0.01 | ||||
合金 | 费用 | 484,013.27 | 0.08 | ||||
硅粉 | 材料 | 1,603.05 | |||||
硅粉 | 人工 | 6,896.19 | |||||
硅粉 | 费用 | 24,893.84 | |||||
合计 | 521,079,259.27 | 87.14 | 296,735,251.28 | 91.09 | 75.6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随着销售收入增加,同步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9,637.6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2.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Samsung Electro-Mechanics Co.,Ltd. | 62,466.73 | 64.42%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216.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4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6,288,994.09 | 5,404,465.33 | 16.37 |
管理费用 | 40,779,866.02 | 29,513,902.97 | 38.17 |
研发费用 | 44,419,040.58 | 24,180,960.83 | 83.69 |
财务费用 | 1,672,858.74 | 10,278,036.07 | -83.72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4,419,040.5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4,419,040.5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1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9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30 |
专科 | 40 |
高中及以下 | 2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额 | 增减幅(%)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28,252.85 | 168,459,900.19 | -68,631,647.34 | -40.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153,335.19 | -171,676,805.20 | -170,476,529.99 | 99.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27,069.22 | 687,898,484.60 | -807,725,553.82 | -117.42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尚未到期及产能扩张购入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土建工程支出、生产设备购建支出的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红利分配、归还流动资金贷款及上期募集资金收入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29,168,971.47 | 23.94 | 790,544,456.01 | 50.10 | -45.71 | 说明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4,568.37 | 0.04 | ||||
应收票据 | 29,106,340.54 | 1.62 | 7,746,877.10 | 0.49 | 275.72 | 说明2 |
应收账款 | 179,758,763.67 | 10.03 | 99,731,711.39 | 6.32 | 80.24 | 说明3 |
预付款项 | 36,155,321.33 | 2.02 | 14,253,975.94 | 0.90 | 153.65 | 说明4 |
其他应收款 | 45,650,012.42 | 2.55 | 22,392,845.69 | 1.42 | 103.86 | 说明5 |
存货 | 240,566,265.86 | 13.42 | 144,803,078.54 | 9.18 | 66.13 | 说明6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10,490.41 | 0.93 | 5,973,939.33 | 0.38 | 178.05 | 说明7 |
固定资产 | 583,667,031.49 | 32.56 | 352,116,157.99 | 22.31 | 65.76 | 说明8 |
在建工程 | 96,710,263.44 | 5.39 | 49,638,239.81 | 3.15 | 94.83 | 说明9 |
使用权资产 | 9,891,613.42 | 0.55 |
无形资产 | 74,320,378.18 | 4.15 | 70,545,062.19 | 4.47 | 5.3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835,809.85 | 1.05 | 6,621,939.07 | 0.42 | 184.45 | 说明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31,423.57 | 0.31 | 8,286,492.79 | 0.53 | -33.25 | 说明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908,223.22 | 1.45 | 5,428,245.18 | 0.34 | 377.29 | 说明12 |
短期借款 | 40,051,333.33 | 2.54 | 说明13 | |||
应付账款 | 119,057,915.22 | 6.64 | 59,781,731.16 | 3.79 | 99.15 | 说明14 |
合同负债 | 2,069,857.60 | 0.12 | 1,302,048.85 | 0.08 | 58.97 | 说明15 |
应付职工薪酬 | 26,302,737.32 | 1.47 | 20,323,066.04 | 1.29 | 29.42 | |
应交税费 | 25,186,305.67 | 1.40 | 12,457,488.82 | 0.79 | 102.18 | 说明16 |
其他应付款 | 9,905,955.17 | 0.55 | 6,192,731.95 | 0.39 | 59.96 | 说明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80,003.59 | 0.1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8,749.95 | 0.01 | 169,266.35 | 0.01 | 58.77 | 说明18 |
租赁负债 | 7,671,353.40 | 0.43 | ||||
递延收益 | 11,923,259.82 | 0.67 | 14,526,577.80 | 0.92 | -17.92 | |
股本 | 261,600,000.00 | 14.59 | 261,600,000.00 | 16.58 | 0.00 | |
资本公积 | 707,904,503.83 | 39.49 | 707,904,503.83 | 44.86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819.50 | 0.00 | 9,675.73 | 0.00 | 125.51 | |
盈余公积 | 43,167,853.51 | 2.41 | 30,671,096.20 | 1.94 | 40.74 | |
未分配利润 | 575,185,162.66 | 32.09 | 423,093,500.97 | 26.81 | 35.95 |
其他说明说明1: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逐步投入相关项目所致。说明2:应收票据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客户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说明3:应收账款的增加系本期产能扩张,销售订单大幅增加导致销售规模扩大所致。说明4:预付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期末为应对材料大幅上涨的趋势,提前预付材料款备货所致。说明5: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说明6:存货增加主要系本期产能扩张,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存货上升所致。
说明7: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建设,相应产能扩张,材料及资产采购额大幅增加使得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说明8:固定资产增长 主要系本期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并完工转固所致。说明9:在建工程增长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建设及产能扩张,相关资产投入金额增加所致。说明10:长期待摊费用增长主要系本期设备改造支出增加所致。说明11: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下游市场好转,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转回,进而导致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说明12: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度增加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建设,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说明13:短期借款大幅度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说明14: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产能扩张,应付设备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说明15: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期末通过预收款结算的客户订单增加所致。说明16: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效益较好,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说明17: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工程履约保证金所致。说明18: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期末通过预收款结算的客户订单增加,使得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00,000.00 |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定期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3,250.85 | 远期外汇保证金利息 |
货币资金 | 8,000.00 | ETC保证金 |
合计 | 3,451,250.8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节前述的“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以及“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报告期投入金额(万元)) | 占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5000万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公司投资设立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 | 全资子公 | 100% | 7,000.00 |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 | 83,749.85 | 31,027.73 | 53,200.09 | 7,794.83 |
有限公司 | 司 | 生产、销售 | ||||||
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100% | 1,000.00 |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销售 | 40,771.51 | 2,649.53 | 85,590.73 | 2,912.63 |
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100% | 980.00 (注1) |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销售 | 40.92 | -42.89 | - | -76.07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 | 5,000.00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11,505.41 | -74.90 | 5,223.47 | -74.90 |
注1:万日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兴起,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汽车电子化水平的快速提升、以及以5G为首的新基建项目的加速推进,电子材料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中高端电子材料产品转型升级速度明显加快,技术实力持续提升。
公司下游MLCC领域不断向微型化、薄型化、高性能化、高可靠化发展,亦对电子材料提出新挑战。与此同时,提高国产自主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关键材料保障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国制造 2025》明确提出到 2020 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关键基础材料自主保障率达到 40%,到 2025 年需达到 70%,电子材料国产化替代进程持续加速。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创新驱动与核心技术突破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公司将立足于 “常压下等离子体加热气象冷凝法”这一核心技术,对于生产工艺不断加以升级迭代,推动产品品类从金属粉体延伸到非金属粉体,从单质金属拓展到多元合金,协同战略合作客户探索扩充高附加值产品阵容。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公司将秉持科技人才引领,以自我历练、负重奋进的初心,践行“包容、开放、共享、有序”的理念,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在“为客户创造价值”这一企业愿景的引领下,切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坚持科技创新之路,继续加强研发新品力度
公司将围绕前沿研究、产业发展、技术应用三个维度重点提升原创能力、基础能力、补短板能力,将在现有技术储备与客户资源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加快推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与中科院材料所的合作项目实施,将技术创新优势、市场优势和规模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随着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动力蓄能产业的不断升级。“硅基负极材料”的应用也成为全球新能源动力的重要研究方向之一,硅碳负极用纳米级硅粉的需求日益提升。针对下游降本增效的需求,公司将协同客户共同探索提高新能源电池能量密度及循环稳定性路径,根据产品评价进度,适时开展纳米硅粉产线建设布局。
在新能源领域,围绕异质结电池规模量产条件下的效益优化目标,公司将对现有银包铜粉生产工艺进行持续性改进研究,加速银包铜粉生产设备自动化操作改造进程,持续对银包铜粉制作过程的均匀性和等量性方面予以优化。从客户应用角度出发,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应用领域进行专属产品的开发,并根据产品评价进度,适时开展银包铜粉产线建设布局。
(二)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坚持发展智能制造
在市场及疫情的双重催化下,转型数字化制造助力新材料产业升级是趋势。公司将以切实可行的举措,以“搭建、突破、培育”为核心方针,加快“广新纳米”二期智能化工厂建设进程,全面展开公司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工程。未来,数字化技术将渗透公司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有助于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随着“两碳政策”的落地,储能产业、电动汽车及各类合金材料行业的发展将带动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行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而高端制造与数字
技术深度融合带来的纳米金属粉体规模化生产模式或将成为行业未来的制造重点,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
(三)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伴随着5G技术加速普及与国产替代进程不断深化,叠加汽车电子化、智能制造产业不断扩大的影响,MLCC用镍粉、铜粉需求也随之不断提升,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加快推进80纳米、180纳米、200纳米成品镍粉市场布局,通过与下游客户的技术交流与互动,提供个性化定制产品,探讨业务合作新模式,提升客户综合满意度。针对高附加值产品,公司将扩大韩国市场的导入规模,加快日本市场的导入速度,全面提升MLCC用镍粉、铜粉国外市场占有率;同时把握MLCC国产替代全面加速契机,提升主流型号产品国内市场份额,在做强、做大、做精现有业务基础上,深入挖掘内外销市场潜力,不断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四) 持续规范化运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壮大自身,不断开拓市场。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管理,依据各项规范进行战略规划,通过系统整合风险、合规及内控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内部评价指标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优化覆盖全公司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系建设,重视内部审计日常工作,强化审计监督,检查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形成嵌入业务流程的风险、合规、内控机制,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特别提示:以上经营计划仅为公司2022年经营事项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变化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级、亚微米级镍粉和亚微米级、微米级铜粉、银粉、合金粉。公司产品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MLCC(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
上述领域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在宏观经济向好的年度,受消费需求提振等因素的影响,电子产业的景气程度较高;而经济形势的较大波动,可能对包括公司在内的电子产业及相关上下游行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市场需求处于持续稳步增长阶段,若未来市场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发生波动,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自身的技术优势,并在中高端电子元器件用金属粉体生产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但是不排除未来可能会有新进入行业的厂商与公司展开竞争。同时,同行业其他企业亦会采取降价或扩产的方式保持自己的市场份额。公司存在可能因产品价格下跌或市场占有率下滑导致的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随着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和水平的发展和下游应用领域的驱动,MLCC等电子元器件集成化、小型化、高容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对金属粉体材料的生产研发提出了更高的品质要求。目前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工艺技术的研发和改进,在关键生产工艺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3、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比例较高,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82.36%。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MLCC等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包括三星电机、台湾华新科、台湾国巨等知名MLCC生产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82.12%,其中,公司对三星电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4.42%,客户集中度较高。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MLCC行业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若未来三星电机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则公司可能出现订单减少的不利局面。公司面临因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的经营风险。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镍块、铜棒及银砂,其价格会随该金属品种的全球市场的价格波动而发生变化。公司生产成本受原材料采购成本影响而发生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通常基于订单当天的相关网站发布的现货市场价格的中间价确定。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大宗商品及相关商品期货价格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由于公司无法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随时调整产品售价,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共涉及四宗诉讼:1、宁波广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事项,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对两宗诉讼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事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1日对两宗诉讼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截止至目前,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四宗诉讼均提起了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
2022年2月23日、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诉讼事项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败诉而遭受经济损失,并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保证。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分明,良好的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做到了完全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上市以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3、 关于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业绩的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设计等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宝贵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4、 关于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监事认真履行监事义务,依法行使监事权利。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5、 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
6、关于投资者关系
公司指定证券部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信、来电、来访及咨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回复投资者问题,利用“上证e访谈”平台举办公司2021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活动,及时回复股东问题,通过多元化投资者互动形式,推动多层次的投资者交流活动。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1月23日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21日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利平 | 董事长 | 男 | 61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60.37 | 是 |
陈钢强 | 董事兼总经理 | 男 | 65 | 2019.10.11 | 2022.10.10 | 16,999,200.00 | 16,999,200.00 | 0 | 无 | 112.37 | 否 |
江益龙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79.37 | 否 |
裘欧特 | 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 男 | 52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79.37 | 否 |
赵登永 | 董事 | 男 | 40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56.24 | 否 |
蒋颖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女 | 41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68.37 | 否 |
洪剑峭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10 | 否 |
方坤富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10 | 否 |
黄庆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10 | 否 |
蔡俊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9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35.30 | 否 |
任静 | 监事 | 女 | 35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0 | 是 |
彭家斌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0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43.35 | 否 |
舒丽红 | 副总经理 | 女 | 43 | 2019.10.11 | 2022.10.10 | 0 | 0 | 0 | 无 | 52.37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6,999,200.00 | 16,999,200.00 | 0 | / | 617.1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利平 | 曾任宁波城建机械厂销售科长、厂长助理,鄞县电子门窗厂经营厂长,鄞县彩印包装用品公司总经理,宁波东方印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及其前身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长,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宿迁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汇元通)公司董事、沪创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
陈钢强 | 曾任加拿大魁北克省电力应用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员,美国DownCeramicInc.研究员,加拿大Noranda高科技材料研究所研究员,加拿大电子粉体公司主任研究员,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
江益龙 | 曾任海军警卫连警卫、保密室保密员、军士长、政治处干事,于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从事党建工作,历任宁波三一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宁波锐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及其前身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代表董事。 |
裘欧特 | 曾任慈溪市糖烟酒公司会计,象山县工业经营总公司会计,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审计专员,天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监事、内审负责人,宁波伟业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赵登永 | 曾任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粉体事业部主管、董事,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锐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经理。 |
蒋颖 | 曾就职于上海飞讯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任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市办经理,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市办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洪剑峭 | 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系副主任,香港科技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研究助理,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者,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000035.SZ)独立董事,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来伊份,603777.SH)独立董事,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商品城,600415.SH)独立董事,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方坤富 | 历任华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法务处长,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 |
黄庆 | 曾任日本物质材料研究机构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博士后研究员,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 |
蔡俊 | 曾任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主管。现任公司监事、技术部经理、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
任静 | 曾任宁波润德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文员,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员。现任公司监事,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办副主任,宁波市鄞州柇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彭家斌 | 曾任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中心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锐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研发中心副经理兼行政中心副经理。 |
舒丽红 | 曾任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计员、品质部主管、车间主管、分厂厂长,宁波广博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锐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任静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5年12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利平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2月 | 2023年3月 |
王利平 | 宿迁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3月 | 至今 |
王利平 | 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2 | 至今 |
王利平 | 宁波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年10月 | 至今 |
王利平 | GeoswiftAssetManagementLimited(汇元通) | 董事 | 2016年7月 | 至今 |
王利平 | 沪创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王利平 | 宁波广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0年6月 | 2021年11月 |
江益龙 | 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8月 | 至今 |
江益龙 | 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 代表董事 | 2019年10月 | 至今 |
裘欧特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12月 | 至今 |
洪剑峭 |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 系主任 | 1994年 | 至今 |
洪剑峭 |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4月 | 2023年9月 |
洪剑峭 |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9月 | 2021年9月 |
洪剑峭 | 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洪剑峭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2022年11月 |
洪剑峭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2022年8月 |
洪剑峭 |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方坤富 |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 合伙人律师 | 2019年1月 | 至今 |
方坤富 | 宁波中彩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月 | 2021年1月28日 |
方坤富 | 宁波亿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5月 | 2020年8月3日 |
黄庆 |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 研究员 | 2010年4月 | 至今 |
任静 | 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 | 至今 |
月 | ||||
任静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5年12月 | 至今 |
任静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办副主任 | 2021年4月 | 至今 |
任静 | 宁波市鄞州柇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7月 | 至今 |
蔡俊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1年9月 | 至今 |
舒丽红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17.11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1月3日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4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0年 |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6、《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8月16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2月22日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利平 | 否 | 5 | 4 | 1 | 1 | 0 | 否 | 2 |
陈钢强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江益龙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裘欧特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赵登永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蒋颖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洪剑峭 | 是 | 5 | 5 | 3 | 0 | 0 | 否 | 2 |
黄庆 | 是 | 5 | 5 | 2 | 0 | 0 | 否 | 2 |
方坤富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洪剑峭、方坤富、裘欧特 |
提名委员会 | 黄庆、王利平、方坤富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方坤富、洪剑峭、裘欧特 |
战略委员会 | 王利平、Gangqiang Chen(陈钢强)、黄庆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3日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8月16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0月19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8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2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1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19 |
销售人员 | 13 |
技术人员 | 110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54 |
合计 | 1,01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4 |
本科 | 85 |
专科 | 133 |
高中及以下 | 778 |
合计 | 1,01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体系,优化工资结构。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资发放原则
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2)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3)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学历补贴、绩效工资或奖金、其他报酬(加班工资、福利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是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一般以月度、季度考核为计算依据;其他报酬包括加班工资、福利(全勤奖、高温补贴、出差补贴、住房补贴等)、工龄工资、特别奖励等。
(4)薪酬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每年定期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确保100%持证
上岗;公司对新入职员工实行教育培训工作,新员工必须通过公司、车间、班组层层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
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负责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生产计划中心经理、各部门经理、专职安全员、一线作业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在岗期间遵守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对自身安全负责,不违章作业。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33,470.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3,203,445.22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标准和比例,建立了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制定了规范、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2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3、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2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是指每月发放的固定金额的薪酬;绩效薪酬是指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考核后
发放的绩效奖金。绩效薪酬的基本规则为:绩效薪酬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利润目标完成率和岗位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发放。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方案。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制定了一套标准、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确定风险管理目标,明确风险管理范围和内容,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风险管理文化,识别公司层面重要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使得管理层能够有效地应对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机会,从而提高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合理保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均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子公司所有资产、业务、战略规划等方面均在公司内部受到管控。公司确定战略目标及预算后,会将其拆解至子公司。子公司重要人员的选聘、任免及考核均受到公司的监督。此外,公司也通过OA系统等管理系统软件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提高了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1712号),认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广弘元 | 注1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自然人股东陈钢强 | 注2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申扬投资、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王君平 | 注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雅戈尔投资 | 注4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8年12月27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众智聚成、新辉投资、衢州祁虎、辰智卓新、广聚汇金、尚融宝盈、海富长江、金锦联城、中比基金、上海延蕊、尚融聚源 | 注5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裘欧特、江益龙、赵登永、蒋颖、舒丽红 | 注6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独立董事洪剑峭、黄庆、方坤富,监事蔡俊、任静、彭家斌 | 注7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广弘元 | 注8、注13、注16、注18、注20、 注27、 | 不同承诺期限不一,具体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广弘元 | 注21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广弘元 | 注23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2、注15、注26 | 不同承诺期限不一,具体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除独董)、高管 | 注10、注14、注17、注19注31 | 不同承诺期限不一,具体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独董 | 注11、注17、注19、注32 | 不同承诺期限不一,具体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监事 | 注11、注17、注33 | 不同承诺期限不一,具体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注9、注17、注18、注20、注25、注28 | 不同承诺期限不一,具体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注22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 | 注24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王君平 | 注29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股东众智聚成、新辉投资、陈钢强、申扬投资 | 注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博迁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博迁新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该等股份。注2:(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在本人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注3: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注4: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注5: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博迁新材股份时亦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注6:(1)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3)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在本人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注7:(1)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2)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有),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注8:本人/本企业所持博迁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本企业实施上述减持行为,本人/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博迁新材股份的增减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注9:本人所持博迁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减持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实施上述减持行为,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在本人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注1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下限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在本人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注11: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则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注12:自本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实施如下稳定股价的方案: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
(1)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注13: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后3年内,当博迁新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博迁新材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时,博迁新材将实施有关稳定股价的方案。作为博迁新材的控股股东,本企业承诺:
在博迁新材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博迁新材股价仍发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博迁新材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本企业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博迁新材股票;增持股票的金额:
(1)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自博迁新材上市后累计从博迁新材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博迁新材上市后累计从博迁新材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注14: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博迁新材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实施有关稳定股价的方案。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
(1)当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施股份增持方案后,公司股价仍发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博迁新材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本人作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
(2)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20%,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50%。
注15:招股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共同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2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制定回购计划,并予以公告。注16:若博迁新材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博迁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与博迁新材共同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20个交易日内,本企业将制定回购计划,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同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17:招股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注18:为确保公司本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19: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注20:若因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公司”)侵权诉讼判令发行人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或判令发行人赔偿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本公司无偿代发行人承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公司若因采取向金博公司受让该项专利权或获得金博公司专利权实施许可等措施发生的费用,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保证发行人业务不受影响。若公司目前持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导致发行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均由本人/本公司无偿代发行人承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注21:一、截至本确认函出具日止,除博迁新材外,本企业未投资设立其他企业。
二、如本企业及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企业控制的公司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博迁新材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博迁新材,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博迁新材。
三、对于博迁新材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博迁新材及博迁新材其他股东的利益。”注22:一、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止,本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公司或组织(除博迁新材外),目前未从事与博迁新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本人保证本人(包括促使本人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博迁新材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博迁新材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三、如本人(包括本人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公司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博迁新材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博迁新材,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博迁新材。
四、博迁新材目前未从事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若博迁新材将要从事的业务与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正在或已经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相似,则本人实际控制的该其他公司将放弃继续从事该项业务。
五、对于博迁新材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博迁新材及博迁新材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本人保证促使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亦遵守上述承诺。注23:1.不利用自身对博迁新材的重大影响,谋求博迁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博迁新材的重大影响,谋求与博迁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杜绝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博迁新材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博迁新材违规向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博迁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博迁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博迁新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博迁新材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博迁新材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督促博迁新材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注24:1.不利用自身对博迁新材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博迁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本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博迁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下同)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博迁新材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博迁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杜绝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博迁新材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博迁新材违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博迁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博迁新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博迁新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博迁新材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博迁新材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督促博迁新材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注25:若博迁新材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2016年1月1日至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期间发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违法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交有关费用款项或行政处罚款项,本人全额承担该等费用款项,或向博迁新材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进行等额补偿。注2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在触发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前提下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若本公司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填补回报的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注2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博迁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
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博迁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博迁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企业违反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在触发实施稳定博迁新材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前提下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博迁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博迁新材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博迁新材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企业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企业违反已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以及其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身份所做出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注28: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博迁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
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博迁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博迁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企业违反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在触发实施稳定博迁新材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前提下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博迁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博迁新材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博迁新材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企业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企业违反已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以及其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身份所做出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29: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博迁新材所有。注30: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博迁新材所有。若本企业违反其他依据博迁新材股东身份所做出的承诺,本企业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博迁新材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博迁新材股份,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注31: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人违反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在触发实施稳定博迁新材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前提下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博迁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博迁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博迁新材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博迁新材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人违反已做出的其他依据公司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而做出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填补回报的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
注32: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人违反其他依据公司独立董事身份而做出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能够继续履行承诺或提供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替代方案后为止。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填补回报的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
注33: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回购违反承诺卖出的所有股票;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违反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本人违反已做出的关于同业禁止的承诺以及其他依据公司的监事身份而做出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及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公司获得股东分红(若有),同时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上述规定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00 |
保荐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事项 | www.sse.com.cn(2022 年 2月 24日披露公告2022-008) |
公司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事项 | www.sse.com.cn(2022 年 2月 23日披露公告2022-007) |
广新纳米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事项 | www.sse.com.cn(2022 年 1月 26日披露公告2022-005) |
广新纳米与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事项 | www.sse.com.cn(2022 年 1月 26日披露公告2022-00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6,500.00 | 0 | 0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35,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 | 结构性 存款 | 4,500 | 2021年2月1日 | 2021年2月18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48-2.6 | 4.61 | 已到期 | 是 | 是 | ||
中国农业银行 | 结构性 存款 | 2,000 | 2021年2月5日 | 2021年3月22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4-3.1 | 7.64 | 已到期 | 是 | 是 | ||
江苏银行股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 结构性 存款 | 6,000.00 | 2021年2月3日 | 2021年8月3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4-3.53 | 105.9 | 已到期 | 是 | 是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7,000.00 | 2021年2月8日 | 2021年8月16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55-2.6 | 94.24 | 已到期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10,000.00 | 2021年6月8日 | 2021年7月8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48-3.5 | 25.48 | 已到期 | 是 | 是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7,000.00 | 2021年8月2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35-3.21 | 76.78 | 已到期 | 是 | 是 | ||
江苏银行股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 结构性 存款 | 5,000.00 | 2021年9月8日 | 2021年12月8日 | 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 | 1.4%-3.76% | 34.87 | 已到期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3月31日,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三星电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三星电机预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每年将从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约500吨80nm-300nm镍粉,三年内总共购买约2,000吨该产品。目前合同按照约定正常履行中。
2、2020年3月26日,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华新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华新科承诺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300nm、400nm等规格镍粉的直接或者间接年采购量不低于70吨,上述三个年度合计采购量不低于210吨。目前合同按照约定正常履行中。
3、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住矿电子浆料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东莞住矿电子浆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产品采购数量为375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目前合同按照约定正常履行中。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61,000 | 27,261,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7,000,000 | 27,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丽水祁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34,000 | 9,234,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宁波辰智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20,700 | 8,320,7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宁波广聚汇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879,300 | 7,879,3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 7,200,000 | 7,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714,000 | 6,714,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940,000 | 5,94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张家港金锦联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10,000 | 4,4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3,060,000 | 3,06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上海延蕊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4,000 | 1,944,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4,000 | 684,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12月8日 |
合计 | 109,647,000 | 109,647,00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96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57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1,553,800 | 19.71 | 51,553,800 | 质押 | 17,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32,000 | 22,029,000 | 8.4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232,000 | 21,768,000 | 8.32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8,000,000 | 6.88 | 18,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钢强 | 0 | 16,999,200 | 6.50 | 16,999,20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7,500,000 | 7,500,000 | 2.87 | 0 | 无 | 0 | 未知 |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 0 | 7,200,000 | 2.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6,714,000 | 2.5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35,400 | 5,635,400 | 2.15 | 0 | 无 | 0 | 未知 |
宁波辰智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81,700 | 5,239,000 | 2.0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29,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2,029,000 |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768,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21,768,000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 | 7,500,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7,500,000 | ||||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 7,200,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7,200,000 | ||||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714,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6,714,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35,4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5,635,400 | ||||
宁波辰智卓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39,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5,239,000 | ||||
宁波广聚汇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1,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4,961,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20,0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3,620,000 |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26,400 | 人民币 普通股 | 3,326,4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已知前十名股东,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553,800 | 2023/12/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
2 | 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0 | 2023/12/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
3 | 陈钢强 | 16,999,200 | 2023/12/8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任静) |
成立日期 | 2015年12月1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股权投资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 无 |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王利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王利平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其配偶钟燕琼女士控制的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68%股份,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3)的实际控制人。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林琦 | 2015年12月16日 | 91330206MA281AEH96 | 7,750.00 | 股权投资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沈钦硕 | 2010年8月2日 | 1487796 | 1,150.00 | 股权投资 |
情况说明 |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币种为港元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2]1709号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迁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迁新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迁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所示,博迁新材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975.18万元,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且营业收入是博迁新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例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销售清单,对账面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者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4)在报告期客户中选取样本,函证其交易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取得海关出口数据并与账面外销收入记录核对,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核查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期间。
(二)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计量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所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迁新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8,366.70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9,671.03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7.95%,占比较高。博迁新材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确认与计量将涉及诸多判断,包括如:确认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时点、确认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开始计提折旧的时点、估计相应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及残值。
由于评价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且其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我们将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确认及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确认与计量,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工程项目相关的验收资料或项目进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凭证等资料,判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合理;
(3)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检查采购发票、发运凭证等资料,复核其入账价值的准确性;
(4)获取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支持性文件,如采购申请、建筑施工合同、发票、采购入库单、付款回单等,检查入账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结合同行业的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经济可使用年限及其残值估计的合理性;
(6)通过独立发函向重要设备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就其发生额及工程进度进行确认;并选取部分设备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其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并书面确认其是否与博迁新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检查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博迁新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博迁新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博迁新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博迁新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博迁新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博迁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博迁新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博迁新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端平(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伟报告日期:2022年4月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9,168,971.47 | 790,544,456.0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64,568.3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106,340.54 | 7,746,877.10 | |
应收账款 | 179,758,763.67 | 99,731,711.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6,155,321.33 | 14,253,975.9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5,650,012.42 | 22,392,845.6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0,566,265.86 | 144,803,078.5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10,490.41 | 5,973,939.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977,780,734.07 | 1,085,446,884.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3,667,031.49 | 352,116,157.99 | |
在建工程 | 96,710,263.44 | 49,638,239.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891,613.42 | ||
无形资产 | 74,320,378.18 | 70,545,062.1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8,835,809.85 | 6,621,939.0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31,423.57 | 8,286,492.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908,223.22 | 5,428,245.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4,864,743.17 | 492,636,137.03 | |
资产总计 | 1,792,645,477.24 | 1,578,083,021.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51,333.3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9,057,915.22 | 59,781,731.1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69,857.60 | 1,302,048.8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302,737.32 | 20,323,066.04 | |
应交税费 | 25,186,305.67 | 12,457,488.82 | |
其他应付款 | 9,905,955.17 | 6,192,731.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80,003.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8,749.95 | 169,266.3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5,171,524.52 | 140,277,666.5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671,353.4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923,259.82 | 14,526,577.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94,613.22 | 14,526,577.80 | |
负债合计 | 204,766,137.74 | 154,804,244.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1,600,000.00 | 26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707,904,503.83 | 707,904,503.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819.50 | 9,675.7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167,853.51 | 30,671,096.2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75,185,162.66 | 423,093,500.9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7,879,339.50 | 1,423,278,776.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7,879,339.50 | 1,423,278,776.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92,645,477.24 | 1,578,083,021.03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1,148,045.84 | 324,064,573.3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75,542,062.17 | 243,372,947.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1,532.74 | 13,946,078.29 | |
其他应收款 | 421,148,770.88 | 419,424,267.2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0,691,461.84 | 82,759,381.5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52,017.9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1,803,891.39 | 1,083,567,247.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2,751,033.55 | 172,278,326.30 | |
在建工程 | 7,417,162.47 | 16,024,547.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372,683.01 | ||
无形资产 | 13,913,550.23 | 14,373,927.8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070,774.15 | 6,621,939.0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05,619.37 | 2,921,991.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56,152.77 | 1,885,112.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0,386,975.55 | 284,105,845.09 | |
资产总计 | 1,592,190,866.94 | 1,367,673,092.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51,33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55,759,667.01 | 25,856,080.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9,881,424.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690,525.72 | 11,019,114.19 | |
应交税费 | 3,047,268.55 | 5,863,706.09 | |
其他应付款 | 50,208,138.96 | 1,192,274.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4,128.5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3,731,153.10 | 83,982,509.4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368,686.3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695,603.61 | 12,014,732.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064,289.99 | 12,014,732.73 | |
负债合计 | 268,795,443.09 | 95,997,242.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1,600,000.00 | 26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7,864,888.87 | 707,864,888.8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167,853.51 | 30,671,096.20 | |
未分配利润 | 310,762,681.47 | 271,539,865.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23,395,423.85 | 1,271,675,850.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92,190,866.94 | 1,367,673,092.91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69,751,803.78 | 595,882,190.26 | |
其中:营业收入 | 969,751,803.78 | 595,882,190.2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96,829,194.18 | 400,610,438.37 | |
其中:营业成本 | 598,007,618.29 | 325,775,293.9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660,816.46 | 5,457,779.19 | |
销售费用 | 6,288,994.09 | 5,404,465.33 | |
管理费用 | 40,779,866.02 | 29,513,902.97 | |
研发费用 | 44,419,040.58 | 24,180,960.83 | |
财务费用 | 1,672,858.74 | 10,278,036.07 | |
其中:利息费用 | 409,464.13 | 2,496,395.82 | |
利息收入 | 3,834,322.32 | 253,520.41 | |
加:其他收益 | 8,512,571.08 | 4,980,524.3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43,234.5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4,568.3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67,525.08 | -746,932.3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3,571.48 | -7,471,748.9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3,729,030.04 | 192,033,594.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05,282.84 | 1,513,512.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000.00 | 1,766,537.0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7,924,312.88 | 191,780,569.98 |
减:所得税费用 | 50,087,893.88 | 32,783,935.4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836,419.00 | 158,996,634.5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836,419.00 | 158,996,634.5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836,419.00 | 158,996,634.5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43.77 | 9,675.7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43.77 | 9,675.7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43.77 | 9,675.7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143.77 | 9,675.7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7,848,562.77 | 159,006,310.2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7,848,562.77 | 159,006,310.2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8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8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63,018,101.66 | 443,068,763.43 | |
减:营业成本 | 485,424,331.38 | 286,548,791.73 | |
税金及附加 | 2,761,413.08 | 4,298,721.53 | |
销售费用 | 823,977.21 | 865,029.83 | |
管理费用 | 18,432,778.99 | 15,379,673.17 | |
研发费用 | 25,807,933.88 | 15,178,867.21 | |
财务费用 | -1,268,680.79 | 2,404,907.43 | |
其中:利息费用 | 366,898.12 | 2,496,395.82 | |
利息收入 | 1,156,786.95 | 102,582.19 | |
加:其他收益 | 3,288,840.33 | 4,409,433.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17,892.1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85.97 | -28,747.8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3,571.48 | 737,224.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8,486,365.87 | 123,510,682.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298,700.00 | 1,502,119.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0.00 | 131,441.3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2,775,065.87 | 124,881,361.1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807,492.79 | 17,103,500.9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967,573.08 | 107,777,860.2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4,967,573.08 | 107,777,860.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04,343,676.11 | 584,964,645.4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186,167.03 | 29,993,856.9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17,469.99 | 9,881,456.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647,313.13 | 624,839,958.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9,364,844.25 | 318,903,972.4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8,406,282.49 | 57,957,499.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971,382.59 | 56,838,547.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076,550.95 | 22,680,038.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1,819,060.28 | 456,380,058.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28,252.85 | 168,459,900.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43,234.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3,528.00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1,280,296.9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8,856,762.59 | 1,280,296.9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4,310,097.78 | 172,422,703.6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00,000.00 | 534,398.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1,010,097.78 | 172,957,102.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2,153,335.19 | -171,676,805.2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13,095,037.7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3,095,037.7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342,499.99 | 2,528,135.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84,569.23 | 12,668,417.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827,069.22 | 65,196,553.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27,069.22 | 687,898,484.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66,583.83 | -1,317,251.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4,818,735.39 | 683,364,327.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0,536,456.01 | 107,172,128.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5,717,720.62 | 790,536,456.01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1,295,363.55 | 346,417,333.4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01,721.72 | 4,125,961.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8,497,085.27 | 350,543,294.8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9,544,862.16 | 232,260,562.1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423,921.21 | 34,928,739.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238,194.48 | 38,403,886.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88,968.04 | 8,114,807.4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6,995,945.89 | 313,707,996.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501,139.38 | 36,835,298.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17,892.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76.5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000,000.00 | 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8,119,968.62 | 2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6,554,391.17 | 20,297,839.8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516,172.51 | 439,351,075.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3,070,563.68 | 459,648,915.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950,595.06 | -439,648,915.3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13,095,037.7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3,095,037.7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73,342,499.99 | 2,528,135.40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24,569.23 | 12,668,417.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467,069.22 | 65,196,553.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467,069.22 | 687,898,484.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6 | -7.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916,527.46 | 285,084,859.9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4,064,573.30 | 38,979,713.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148,045.84 | 324,064,573.30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1,600,000.00 | 707,904,503.83 | 9,675.73 | 30,671,096.20 | 423,093,500.97 | 1,423,278,776.73 | 1,423,278,776.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1,600,000.00 | 707,904,503.83 | 9,675.73 | 30,671,096.20 | 423,093,500.97 | 1,423,278,776.73 | 1,423,278,776.73 | ||||||||
三、本 | 12,143.7 | 12,496,757.3 | 152,091,661.6 | 164,600,562.77 | 164,600,562.77 |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 | 1 | 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43.77 | 237,836,419.00 | 237,848,562.77 | 237,848,562.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496,757.31 | -85,744,757.31 | -73,248,000.00 | -73,248,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496,757.31 | -12,496,757.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3,248,000.00 | -73,248,000.00 | -73,248,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1,600,000.00 | 707,904,503.83 | 21,819.50 | 43,167,853.51 | 575,185,162.66 | 1,587,879,339.50 | 1,587,879,339.5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6,200,000.00 | 73,953,428.37 | 19,893,310.17 | 274,874,652.45 | 564,921,390.99 | 564,921,390.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 | 196,200,000.00 | 73,953,428.37 | 19,893,310.17 | 274,874,652.45 | 564,921,390.99 | 564,921,390.99 |
初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400,000.00 | 633,951,075.46 | 9,675.73 | 10,777,786.03 | 148,218,848.52 | 858,357,385.74 | 858,357,385.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75.73 | 158,996,634.55 | 159,006,310.28 | 159,006,310.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400,000.00 | 633,951,075.46 | 699,351,075.46 | 699,351,075.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400,000.00 | 633,951,075.46 | 699,351,075.46 | 699,351,075.4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777,786.03 | -10,777,786.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777,786.03 | -10,777,786.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 |
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1,600,000.00 | 707,904,503.83 | 9,675.73 | 30,671,096.20 | 423,093,500.97 | 1,423,278,776.73 | 1,423,278,776.73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1,600,000.00 | 707,864,888.87 | 30,671,096.20 | 271,539,865.70 | 1,271,675,850.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1,600,000.00 | 707,864,888.87 | 30,671,096.20 | 271,539,865.70 | 1,271,675,850.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496,757.31 | 39,222,815.77 | 51,719,573.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967,573.08 | 124,967,573.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2,496,757.31 | -85,744,757.31 | -73,248,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496,757.31 | -12,496,757.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3,248,000.00 | -73,248,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1,600,000.00 | 707,864,888.87 | 43,167,853.51 | 310,762,681.47 | 1,323,395,423.85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6,200,000.00 | 73,913,813.41 | 19,893,310.17 | 174,539,791.44 | 464,546,915.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200,0 | 73,913,81 | 19,893,3 | 174,539, | 464,546,9 |
00.00 | 3.41 | 10.17 | 791.44 | 15.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400,000.00 | 633,951,075.46 | 10,777,786.03 | 97,000,074.26 | 807,128,935.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7,777,860.29 | 107,777,860.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5,400,000.00 | 633,951,075.46 | 699,351,075.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5,400,000.00 | 633,951,075.46 | 699,351,075.4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777,786.03 | -10,777,786.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777,786.03 | -10,777,786.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1,600,000.00 | 707,864,888.87 | 30,671,096.20 | 271,539,865.70 | 1,271,675,850.77 |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裘欧特 会计机构负责人:裘欧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江苏博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迁新材料公司),经宿迁市商务局于2016年8月31日宿商资[2016]342号文件批准设立。博迁新材料公司以201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在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91321300564312317F的营业执照。2020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400,000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61,600,000股。2020年12月8日,公司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已于2021年2月6日在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600,000.00元,总股本为261,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地:江苏省宿迁市。法定代表人:王利平。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公司下设生产计划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审计部和证券事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拥有四家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和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并下设一家分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本公司属新材料产品研发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镍粉、铜粉、银粉、锡粉、合金粉等金属粉末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镍粉、铜粉、银粉等。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2年4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1家,详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计量、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五/12、第十节/五/23、第十节/五/24、第十节/五/38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日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
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第十节/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
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按照第十节/五/10/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第十节/五/10/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十节/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第十节/10/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
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
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0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
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10 | 3.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10 | 18.00-30.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
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36、39.67、43、49.75 |
商标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6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10 |
计算机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2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
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
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外销商品收入确认原则:根据公司与境外客户的约定,销售的商品在装船后,该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公司根据报关单/提单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内销商品收入确认原则: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关约定,客户在签收货物之后,所售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购货方,公司根据客户签收单日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
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2.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本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7,406,196.40元,该等租赁合同在首次执行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为7,406,196.40元。 |
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 | 本次变更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 |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其中的“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 | 本次变更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
其他说明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项目情况详见第十节/五/44/(3)之说明。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确认租赁负债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65%。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中,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7,406,196.40元,该等租赁合同在首次执行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为7,406,196.40元。
2、(1)针对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解释14号规定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按照该解释进行处理;在PPP项目资产建造和运营阶段的收入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予以资本化,并在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予以费用化;在PPP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针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解释14号规定,当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无需评估该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调整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直接按照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当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的确定基础发生必要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承租人应当直接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解释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解释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要求自2021年12月30日执行,其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解释15号规定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0,544,456.01 | 790,544,456.0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746,877.10 | 7,746,877.10 | |
应收账款 | 99,731,711.39 | 99,731,711.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253,975.94 | 14,253,975.9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392,845.69 | 22,392,845.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4,803,078.54 | 144,803,078.5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73,939.33 | 5,973,939.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5,446,884.00 | 1,085,446,884.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2,116,157.99 | 352,116,157.99 | |
在建工程 | 49,638,239.81 | 49,638,239.8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06,196.40 | 7,406,196.40 | |
无形资产 | 70,545,062.19 | 70,545,062.1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621,939.07 | 6,621,939.0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286,492.79 | 8,286,492.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28,245.18 | 5,428,245.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2,636,137.03 | 500,042,333.43 | 7,406,196.40 |
资产总计 | 1,578,083,021.03 | 1,585,489,217.43 | 7,406,196.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51,333.33 | 40,051,333.3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9,781,731.16 | 59,781,731.1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02,048.85 | 1,302,048.8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23,066.04 | 20,323,066.04 | |
应交税费 | 12,457,488.82 | 12,457,488.82 | |
其他应付款 | 6,192,731.95 | 6,192,731.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4,555.92 | 1,064,555.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9,266.35 | 169,266.3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277,666.50 | 141,342,222.42 | 1,064,555.9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341,640.48 | 6,341,640.4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526,577.80 | 14,526,577.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526,577.80 | 20,868,218.28 | 6,341,640.48 |
负债合计 | 154,804,244.30 | 162,210,440.70 | 7,406,196.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1,600,000.00 | 26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7,904,503.83 | 707,904,503.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75.73 | 9,675.7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671,096.20 | 30,671,096.2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23,093,500.97 | 423,093,500.9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23,278,776.73 | 1,423,278,776.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23,278,776.73 | 1,423,278,776.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78,083,021.03 | 1,585,489,217.43 | 7,406,196.4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对本表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其他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4,064,573.30 | 324,064,573.3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3,372,947.44 | 243,372,947.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946,078.29 | 13,946,078.29 | |
其他应收款 | 419,424,267.25 | 419,424,267.2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2,759,381.54 | 82,759,381.5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3,567,247.82 | 1,083,567,247.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2,278,326.30 | 172,278,326.30 | |
在建工程 | 16,024,547.99 | 16,024,547.9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06,196.40 | 7,406,196.40 | |
无形资产 | 14,373,927.80 | 14,373,927.8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621,939.07 | 6,621,939.0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21,991.03 | 2,921,991.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85,112.90 | 1,885,112.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4,105,845.09 | 291,512,041.49 | 7,406,196.40 |
资产总计 | 1,367,673,092.91 | 1,375,079,289.31 | 7,406,196.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51,333.33 | 40,051,33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5,856,080.99 | 25,856,080.99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019,114.19 | 11,019,114.19 | |
应交税费 | 5,863,706.09 | 5,863,706.09 | |
其他应付款 | 1,192,274.81 | 1,192,274.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64,555.92 | 1,064,555.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982,509.41 | 85,047,065.33 | 1,064,555.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341,640.48 | 6,341,640.4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14,732.73 | 12,014,732.7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014,732.73 | 18,356,373.21 | 6,341,640.48 |
负债合计 | 95,997,242.14 | 103,403,438.54 | 7,406,196.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1,600,000.00 | 261,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7,864,888.87 | 707,864,888.8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671,096.20 | 30,671,096.20 | |
未分配利润 | 271,539,865.70 | 271,539,865.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71,675,850.77 | 1,271,675,850.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67,673,092.91 | 1,375,079,289.31 | 7,406,196.4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对本表列示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其他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本节不同企业所得纳税主 体说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苏高企协[2019]21号文件,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73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公司2019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2.本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8]93号文件依法享有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享有退税政策商品名称为合金镍粉及片状粉末,海关商品码为75040020,系对应本公司镍粉产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自2020年3月20日起,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3%、退税税率调整为13%。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006.53 | 15,430.46 |
银行存款 | 425,703,714.09 | 790,521,025.55 |
其他货币资金 | 3,408,000.00 | 8,000.00 |
未到期存款利息 | 43,250.85 | - |
合计 | 429,168,971.47 | 790,544,456.0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85,530.86 | 637,506.71 |
其他说明
期末质押受限货币资金详见第十节/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说明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64,568.37 |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 | 764,568.37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764,568.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106,340.54 | 7,746,877.1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29,106,340.54 | 7,746,877.1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106,340.54 | 100.00 | 29,106,340.54 | 7,746,877.10 | 100.00 | 7,746,877.10 | ||||
其中: | ||||||||||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 29,106,340.54 | 100.00 | 29,106,340.54 | 7,746,877.10 | 100.00 | 7,746,877.10 |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 ||||||||||
合计 | 29,106,340.54 | / | / | 29,106,340.54 | 7,746,877.10 | / | / | 7,746,877.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9,210,218.81 |
1年以内小计 | 189,210,218.81 |
1至2年 | 10,062.00 |
5年以上 | 2,640.00 |
合计 | 189,222,920.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222,920.81 | 100.00 | 9,464,157.14 | 5.00 | 179,758,763.67 | 104,983,388.83 | 100.00 | 5,251,677.44 | 5.00 | 99,731,711.39 |
其中: | ||||||||||
合计 | 189,222,920.81 | / | 9,464,157.14 | / | 179,758,763.67 | 104,983,388.83 | / | 5,251,677.44 | / | 99,731,711.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89,222,920.81 | 9,464,157.14 | 5.00 |
合计 | 189,222,920.81 | 9,464,157.14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 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89,210,218.81 | 9,460,510.94 | 5.00 |
1-2年 | 10,062.00 | 1,006.20 | 10.00 |
5年以上 | 2,640.00 | 2,640.00 | 100.00 |
小 计 | 189,222,920.81 | 9,464,157.14 | 5.0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51,677.44 | 4,212,479.70 | 9,464,157.14 | |||
合计 | 5,251,677.44 | 4,212,479.70 | 9,464,157.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Samsung Electro-Mechanics Co.,Ltd. | 122,901,818.62 | 64.95 | 6,145,090.93 |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7,108,822.40 | 9.04 | 855,441.12 |
东莞住矿电子浆料有限公司 | 17,007,505.00 | 8.99 | 850,375.25 |
Yageo Corporation | 7,194,977.46 | 3.80 | 359,748.87 |
Walsi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5,122,874.94 | 2.71 | 256,143.75 |
合计 | 169,335,998.42 | 89.49 | 8,466,799.92 |
[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如下主体: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三环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省先进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期末外币应收账款情况详见第十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058,635.21 | 99.73 | 14,253,972.22 | 100.00 |
1至2年 | 96,682.40 | 0.27 | 3.72 | 0.00 |
2至3年 | 3.72 | 0.00 | - | - |
合计 | 36,155,321.33 | 100.00 | 14,253,975.9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臻于至善实业有限公司 | 11,155,221.23 | 30.85 |
上海银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858,500.00 | 30.03 |
宁波锋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395,431.81 | 17.69 |
江阴市三联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 5,740,120.35 | 15.88 |
宝鸡市金凯科工贸有限公司 | 329,248.14 | 0.91 |
合计 | 34,478,521.53 | 95.36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650,012.42 | 22,392,845.69 |
合计 | 45,650,012.42 | 22,392,845.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5,118,730.91 |
1年以内小计 | 45,118,730.91 |
1至2年 | 43,550.00 |
2至3年 | 745,000.00 |
5年以上 | 203,043.97 |
合计 | 46,110,324.88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退设备款 | 203,043.97 | 203,043.97 |
押金保证金 | 839,922.18 | 1,118,807.81 |
代垫款项 | 496,849.39 | 140,183.96 |
员工备用金 | 40,048.21 | 40,470.42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44,530,461.13 | 21,195,606.61 |
合计 | 46,110,324.88 | 22,698,112.7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2,223.11 | 203,043.97 | 305,267.0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4,500.00 | 74,5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45.38 | 149,000.00 | 155,045.3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3,768.49 | 223,500.00 | 203,043.97 | 460,312.4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二)信用风险。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5,267.08 | 155,045.38 | 460,312.46 | |||
合计 | 305,267.08 | 155,045.38 | 460,312.4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 出口退税款 | 44,530,461.13 | 1年以内 | 96.57 | |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 | 押金保证金 | 745,000.00 | 2-3年 | 1.62 | 223,500.00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代垫款项 | 439,449.39 | 1年以内 | 0.95 | 21,972.47 |
绵阳迈克金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200,000.00 | 5年以上 | 0.43 | 200,000.00 |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0.11 | 2,500.00 |
合计 | / | 45,964,910.52 | / | 99.68 | 447,972.4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44,531,823.37 | 44,531,823.37 | 22,911,689.90 | 22,911,689.90 | ||
在产品 | 134,144,226.08 | 134,144,226.08 | 41,193,123.25 | 1,068,014.15 | 40,125,109.10 | |
库存商品 | 61,241,222.76 | 270,247.26 | 60,970,975.50 | 83,718,814.74 | 5,650,301.05 | 78,068,513.69 |
发出商品 | 916,623.31 | 916,623.31 | 3,676,791.51 | 3,676,791.51 | ||
委托加工物资 | 2,617.60 | 2,617.60 | 20,974.34 | 20,974.34 | ||
合计 | 240,836,513.12 | 270,247.26 | 240,566,265.86 | 151,521,393.74 | 6,718,315.20 | 144,803,078.5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1,068,014.15 | 1,068,014.15 | ||||
库存商品 | 5,650,301.05 | 270,247.26 | 5,650,301.05 | 270,247.26 | ||
合计 | 6,718,315.20 | 270,247.26 | 6,718,315.20 | 270,247.2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6,586,911.77 | 5,973,939.33 |
待摊费用 | 23,578.64 | |
合计 | 16,610,490.41 | 5,973,939.33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83, 667,031.49 | 352,116,157.9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83,667,031.49 | 352,116,157.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3,328,867.43 | 221,499,858.21 | 965,136.67 | 9,402,767.20 | 435,196,629.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991,253.09 | 230,101,750.74 | 395,034.43 | 17,931,260.15 | 276,419,298.41 |
(1)购置 | 18,399,058.21 | 310,432.66 | 6,395,510.28 | 25,105,001.1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991,253.09 | 211,702,692.53 | 84,601.77 | 11,535,749.87 | 251,314,297.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55,684.35 | 10,955,684.35 | |||
(1)处置 |
或报废 | |||||
2)其他 | 10,955,684.35 | 10,955,684.35 | |||
4.期末余额 | 231,320,120.52 | 440,645,924.60 | 1,360,171.10 | 27,334,027.35 | 700,660,243.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200,489.87 | 65,991,138.59 | 517,942.09 | 4,370,900.97 | 83,080,471.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14,005.07 | 27,443,523.42 | 155,295.95 | 1,940,337.40 | 35,953,161.84 |
(1)计提 | 6,414,005.07 | 27,443,523.42 | 155,295.95 | 1,940,337.40 | 35,953,161.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0,421.28 | 2,040,421.28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 | 2,040,421.28 | 2,040,421.28 | |||
4.期末余额 | 18,614,494.94 | 91,394,240.73 | 673,238.04 | 6,311,238.37 | 116,993,212.0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2,705,625.58 | 349,251,683.87 | 686,933.06 | 21,022,788.98 | 583,667,031.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1,128,377.56 | 155,508,719.62 | 447,194.58 | 5,031,866.23 | 352,116,157.99 |
[注]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5,323,896.07元,本期其他减少主要系生产设备改造,部分改造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2,740,871.05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6,710,263.44 | 49,638,239.81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96,710,263.44 | 49,638,239.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 75,212,480.98 | 75,212,480.98 | 33,613,691.82 | 33,613,691.82 | ||
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 | 5,062,671.40 | 5,062,671.40 | 63,476.83 | 63,476.83 | ||
博迁10号厂房工程 | - | - | 3,217,901.91 | 3,217,901.91 | ||
金属粉体制备专用设备 | 13,301,052.96 | 13,301,052.96 | 7,078,841.29 | 7,078,841.29 | ||
生产配套设备 | 3,134,058.10 | 3,134,058.10 | 5,664,327.96 | 5,664,327.96 | ||
合计 | 96,710,263.44 | 96,710,263.44 | 49,638,239.81 | 49,638,239.8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 33,613,691.82 | 130,687,699.88 | 89,088,910.72 | 75,212,480.98 | 募集资金 |
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 | 63,476.83 | 80,335,115.81 | 75,335,921.24 | 5,062,671.40 | 募集资金 | |||||||
二代气相分级项目 | 7,699,385.24 | 7,699,385.24 | 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43,716.82 | 3,443,716.82 | 募集资金 | |||||||||
博迁10号厂房工程 | 3,217,901.91 | 1,598,576.01 | 4,816,477.92 | 自有资金 |
金属粉体制备专用设备 | 7,078,841.29 | 50,453,191.74 | 44,230,980.07 | 13,301,052.96 | 自有资金 | |||||||
生产配套设备 | 5,664,327.96 | 13,832,058.74 | 16,362,328.60 | 3,134,058.10 | 自有资金 | |||||||
广迁5号厂房工程 | 10,336,576.65 | 10,336,576.65 | 自有资金 | |||||||||
厂房装修工程 | 2,844,036.72 | 2,844,036.72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9,638,239.81 | 301,230,357.61 | 251,314,297.26 | 2,844,036.72 | 96,710,263.44 | / | / | / | / |
注:本期其他减少金额系厂房装修工程完工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5号楼厂房 | 制氮机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06,196.40 | 7,406,196.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38,833.19 | 199,909.13 | 4,038,742.32 |
1)租赁 | 3,838,833.19 | 199,909.13 | 4,038,742.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38,833.19 | 7,606,105.53 | 11,444,938.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9,902.78 | 1,233,422.52 | 1,553,325.30 |
(1)计提 | 319,902.78 | 1,233,422.52 | 1,553,325.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9,902.78 | 1,233,422.52 | 1,553,325.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18,930.41 | 6,372,683.01 | 9,891,613.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06,196.40 | 7,406,196.40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节/五/44/(3)之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035,952.44 | 141,981.13 | 135,845.37 | 66,037.74 | 75,379,816.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17,699.12 | 6,017,699.12 | |||
(1)购置 | 6,017,699.12 | 6,017,699.12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035,952.44 | 141,981.13 | 6,153,544.49 | 66,037.74 | 81,397,515.8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646,456.73 | 75,826.92 | 68,576.73 | 43,894.11 | 4,834,754.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0,121.12 | 14,198.16 | 395,878.24 | 12,185.61 | 2,242,383.13 |
(1)计提 | 1,820,121.12 | 14,198.16 | 395,878.24 | 12,185.61 | 2,242,383.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66,577.85 | 90,025.08 | 464,454.97 | 56,079.72 | 7,077,137.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569,374.59 | 51,956.05 | 5,689,089.52 | 9,958.02 | 74,320,378.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0,389,495.71 | 66,154.21 | 67,268.64 | 22,143.63 | 70,545,062.1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变压器增容工程 | 5,423,523.26 | 5,780,188.69 | 1,137,366.86 | 10,066,345.09 | |
配套设施改造费 | 1,198,415.81 | 739,725.78 | 498,859.96 | 1,439,281.63 | |
制粉设备改造费 | 4,720,176.93 | 155,029.50 | 4,565,147.43 | ||
厂房装修工程 | 2,844,036.72 | 79,001.02 | 2,765,035.70 | ||
合计 | 6,621,939.07 | 14,084,128.12 | 1,870,257.34 | 18,835,809.8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坏账准备 | 9,924,467.19 | 2,444,066.70 | 5,556,944.52 | 1,353,214.63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270,247.26 | 40,537.09 | 6,718,315.20 | 1,441,410.74 |
租赁相关 | 159,743.60 | 25,922.70 | ||
预提职工薪酬 | 4,322,998.33 | 791,318.37 | 3,049,864.41 | 545,728.50 |
政府补助 | 11,923,259.82 | 2,011,254.59 | 14,526,577.80 | 2,430,171.1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58,848.66 | 164,712.17 | 10,136,536.50 | 2,515,967.74 |
未弥补亏损 | 979,016.17 | 244,754.04 | ||
合计 | 28,238,581.03 | 5,722,565.66 | 39,988,238.43 | 8,286,492.7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 764,568.37 | 191,142.09 | ||
合计 | 764,568.37 | 191,142.0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1,142.09 | 5,531,423.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1,142.0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41 | |
可抵扣亏损 | 784,512.31 | |
合计 | 784,514.7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1 | 784,512.31 | ||
合计 | 784,512.3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5,908,223.22 | - | 25,908,223.22 | 5,428,245.18 | - | 5,428,245.18 |
合计 | 25,908,223.22 | - | 25,908,223.22 | 5,428,245.18 | - | 5,428,245.1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 | 4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 | 51,333.33 |
合计 | - | 40,051,333.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17,035,084.34 | 59,153,444.75 |
1-2年 | 1,832,410.63 | 501,765.93 |
2-3年 | 64,399.77 | 39,382.36 |
3年以上 | 126,020.48 | 87,138.12 |
合计 | 119,057,915.22 | 59,781,731.1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交通大学 | 1,000,000.00 | 项目尚未到结算周期 |
合计 | 1,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069,857.60 | 1,302,048.85 |
合计 | 2,069,857.60 | 1,302,048.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852,915.07 | 98,483,439.55 | 92,676,268.62 | 25,660,086.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0,150.97 | 5,787,630.86 | 5,615,130.51 | 642,651.32 |
三、辞退福利 | 161,107.03 | 161,107.03 | ||
合计 | 20,323,066.04 | 104,432,177.44 | 98,452,506.16 | 26,302,737.3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743,751.80 | 89,621,619.02 | 85,285,506.60 | 21,079,864.22 |
二、职工福利费 | 41,654.92 | 1,716,559.01 | 1,758,213.93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2,643.94 | 3,735,924.19 | 3,510,624.11 | 377,944.0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290.88 | 3,148,484.37 | 2,939,407.83 | 311,367.42 |
工伤保险费 | 36,645.30 | 353,259.06 | 347,892.76 | 42,011.60 |
生育保险费 | 13,707.76 | 234,180.76 | 223,323.52 | 24,565.00 |
四、住房公积金 | - | 2,000,075.00 | 2,000,075.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14,864.41 | 1,409,262.33 | 121,848.98 | 4,202,277.76 |
合计 | 19,852,915.07 | 98,483,439.55 | 92,676,268.62 | 25,660,086.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57,268.37 | 5,601,629.61 | 5,436,699.61 | 622,198.37 |
2、失业保险费 | 12,882.60 | 186,001.25 | 178,430.90 | 20,452.95 |
合计 | 470,150.97 | 5,787,630.86 | 5,615,130.51 | 642,651.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238,514.02 | 1,340,137.5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67,382.21 | 141,141.18 |
企业所得税 | 17,130,366.08 | 9,638,574.76 |
房产税 | 1,428,623.43 | 397,208.66 |
印花税 | 130,319.48 | 284,943.88 |
土地使用税 | 396,735.47 | 396,735.43 |
教育费附加 | 157,449.52 | 60,489.08 |
地方教育附加 | 104,966.35 | 40,326.04 |
个人所得税 | 128,404.73 | 82,181.06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75,751.15 | 75,751.15 |
垃圾处理费 | 27,792.00 | - |
环保税 | 1.23 | - |
合计 | 25,186,305.67 | 12,457,488.8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9,905,955.17 | 6,192,731.95 |
合计 | 9,905,955.17 | 6,192,731.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6,456,900.00 | 6,031,012.69 |
预提费用 | 2,428,862.26 | 32,341.61 |
应付暂收款 | 781,620.00 | - |
代扣社保公积金 | - | 38,265.00 |
其他 | 238,572.91 | 91,112.65 |
合计 | 9,905,955.17 | 6,192,731.9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2,2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80,003.59 | 1,064,555.92 |
合计 | 2,380,003.59 | 1,064,555.92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节/五/44/(3)之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68,749.95 | 169,266.35 |
合计 | 268,749.95 | 169,266.3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8,304,258.38 | 7,128,857.3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32,904.98 | -787,216.86 |
合计 | 7,671,353.40 | 6,341,640.48 |
其他说明:
期初数与上期期末余额(2020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第十节/五/44/(3)之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526,577.80 | - | 2,603,317.98 | 11,923,259.82 | 与资产相关政 府补助 |
合计 | 14,526,577.80 | - | 2,603,317.98 | 11,923,259.8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光伏用微米级银粉新材料 | 270,000.00 | 180,000.00 | 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容量片式陶瓷电容器内电极纳米镍粉研发及产业化 | 2,911,111.33 | 530,000.04 | 2,381,111.29 | 与资产相关 | |||
纳米金属粉体研发及产业化 | 5,631,983.86 | 1,167,532.44 | 4,464,451.42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600吨纳米超细金属粉体项目 | 933,333.29 | 140,000.04 | 793,333.25 | 与资产相关 | |||
纳米金属 | 2,268,304.25 | 301,596.60 | 1,966,707.65 | 与资产相关 |
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年产80吨超细金属粉末生产线扩建项目 | 948,787.88 | 122,424.24 | 826,363.64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电子专用纳米金属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996,903.34 | 101,380.00 | 895,523.34 | 与资产相关 | |||
200nm超细镍粉研发及产业化 | 146,153.85 | 15,384.62 | 130,769.23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度百创汇海计划区级补助 | 420,000.00 | 45,000.00 | 3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1,600,000 | - | - | - | - | - | 261,6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07,904,503.83 | - | - | 707,904,503.83 |
合计 | 707,904,503.83 | - | - | 707,904,503.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675.73 | 12,143.77 | - | - | - | 12,143.77 | - | 21,819.50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 |
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675.73 | 12,143.77 | - | - | - | 12,143.77 | - | 21,819.50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9,675.73 | 12,143.77 | - | - | - | 12,143.77 | - | 21,819.5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671,096.20 | 12,496,757.31 | - | 43,167,853.51 |
合计 | 30,671,096.20 | 12,496,757.31 | - | 43,167,853.5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期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3,093,500.97 | 274,874,652.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3,093,500.97 | 274,874,652.4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7,836,419.00 | 158,996,634.5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496,757.31 | 10,777,786.0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3,248,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5,185,162.66 | 423,093,500.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8,024,887.17 | 521,079,259.27 | 564,057,786.47 | 296,735,251.27 |
其他业务 | 81,726,916.61 | 76,928,359.02 | 31,824,403.79 | 29,040,042.71 |
合计 | 969,751,803.78 | 598,007,618.29 | 595,882,190.26 | 325,775,293.9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镍粉 | 801,960,935.00 |
铜粉 | 46,347,492.83 |
银粉 | 34,642,281.37 |
合金 | 5,037,702.74 |
硅粉 | 36,475.23 |
其他 | 81,726,916.61 |
合计 | 969,751,803.7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38,417,027.03 |
外销 | 731,334,776.75 |
合计 | 969,751,803.7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产品给客户的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除部分客户需要提前付款外,付款期限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 30 天至 120 天内。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0,671.06 | 1,793,033.79 |
房产税 | 2,109,075.11 | 1,067,256.78 |
土地使用税 | 864,020.00 | 865,673.16 |
教育费附加 | 536,001.89 | 768,443.04 |
地方教育附加 | 357,334.59 | 512,295.37 |
印花税 | 541,765.70 | 449,130.17 |
车船使用税 | 1,946.88 | 1,946.88 |
环境保护税 | 1.23 | - |
合计 | 5,660,816.46 | 5,457,779.1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92,235.69 | 3,911,932.37 |
业务招待费 | 2,397,163.44 | 1,124,085.60 |
差旅费 | 276,578.83 | 224,006.88 |
保险费 | - | 113,207.55 |
办公费及其他 | 301,932.90 | 31,232.93 |
折旧费 | 8,230.71 | - |
咨询中介费用 | 12,852.52 | - |
合计 | 6,288,994.09 | 5,404,465.33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795,330.93 | 12,127,367.09 |
中介咨询费 | 10,653,796.47 | 5,378,820.77 |
折旧与摊销 | 4,512,823.10 | 4,025,573.83 |
业务招待费 | 1,888,538.29 | 3,548,176.65 |
办公及其他 | 3,735,489.53 | 2,010,759.81 |
租赁费 | 1,029,809.05 | 1,142,870.39 |
水电费 | 1,010,713.02 | 663,458.54 |
差旅费 | 452,664.05 | 308,008.72 |
财产保险费 | 463,664.38 | 206,751.77 |
汽车费用 | 237,037.20 | 102,115.40 |
合计 | 40,779,866.02 | 29,513,902.9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320,902.57 | 11,063,283.61 |
直接材料 | 23,516,912.50 | 10,441,878.44 |
折旧费 | 1,789,538.93 | 934,254.21 |
技术咨询费 | 1,108,000.00 | 1,000,000.00 |
水电费 | 1,082,423.05 | 401,609.31 |
租赁费 | 184,525.93 | 154,448.31 |
其他 | 416,737.60 | 185,486.95 |
合计 | 44,419,040.58 | 24,180,960.8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09,464.13 | 2,496,395.82 |
减:利息收入 | -3,834,322.32 | -253,520.41 |
减:财政贴息 | -500,000.00 | - |
汇兑损益 | 5,518,538.48 | 7,832,691.28 |
现金折扣 | - | 141,007.00 |
手续费支出 | 79,178.45 | 61,462.38 |
合计 | 1,672,858.74 | 10,278,036.0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2021年度宁波市重点技术研发项目补助 | 1,600,000.00 | - |
纳米金属粉体研发及产业化 | 1,167,532.44 | 1,167,532.44 |
海曙区2021年度“百创汇海计划”第一批项目区级奖励经费 | 1,000,000.00 | - |
高容量片式陶瓷电容器内电极纳米镍粉研发及产业化 | 530,000.04 | 530,000.04 |
2021年度海曙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 | 500,000.00 | - |
2020年度现代商贸业、外向型经济、电子商务政策兑现专项资金 | 370,000.00 | - |
2019年度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奖励资金 | 340,000.00 | - |
纳米金属粉体产线建设项目 | 301,596.60 | 301,596.60 |
数字经济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省科技型瞪羚企业配套资金补助 | 225,000.00 | 225,000.00 |
2019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标准化建设)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2020年度宁波市标准化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 |
2020年经济政策商贸企业进出口兑现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
光伏用微米级银粉新材料 | 180,000.00 | 180,000.00 |
2020年度主持“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兑现 | 150,000.00 | - |
年产600吨纳米超细金属粉体项目 | 140,000.04 | 140,000.04 |
年产80吨超细金属粉末生产线扩建项目 | 122,424.24 | 61,212.12 |
高端电子专用纳米金属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101,380.00 | 16,896.66 |
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奖补资金(2020年度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 100,000.00 | - |
2020年度新获浙江制造精品企业奖励 | 100,000.00 | - |
2020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单项奖励 | 100,000.00 | - |
稳岗返还补贴 | 83,469.89 | 160,674.00 |
以工代训补贴 | 71,000.00 | - |
市技改综合贡献奖励 | 60,000.00 | 20,000.00 |
2020年度宁波市级科技专项转移支付(智团创业计划)经费计划的通知 | 50,000.00 | - |
质量强市能量提升奖励 | 50,000.00 | - |
卓越绩效奖励 | 50,000.00 | - |
百创汇海创新团队奖励 | 45,000.00 | - |
2020年度科技人才奖励 | 40,000.00 | - |
2019年度科技人才奖励 | 40,000.00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6,083.21 | 14,696.31 |
解困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再就业补助金 | 15,500.00 | 15,000.00 |
200nm超细镍粉研发及产业化 | 15,384.62 | 3,846.15 |
第三届宿迁市专利奖补资金 | 10,000.00 | - |
海曙区2020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 10,000.00 | - |
2020年度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6,000.00 | - |
2019年度授权专利奖励 | 6,000.00 | 6,000.00 |
绿洽会参展企业运输费用补助 | 4,000.00 | 2,000.00 |
2021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补助 | 2,200.00 | - |
2018年度宿迁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 - | 720,000.00 |
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 | 500,000.00 |
2019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兑现2018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券等奖补资金 | - | 320,000.00 |
2019年度宁波市工业标准化项目补助 | - | 120,000.00 |
海曙区创牌创优奖励 | - | 80,000.00 |
2019年度市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 - | 50,000.00 |
2019年宁波市级科技专项转移支付(智团创业)经费 | - | 50,000.00 |
2018年度百创汇海计划区级补 | - | 30,000.00 |
助 | ||
2017、2018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 | 15,750.00 |
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 - | 15,000.00 |
海曙区2020年度第一批专利专项经费 | - | 14,000.00 |
2019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 | 13,000.00 |
2018年度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 | 7,000.00 |
国内授权职务发明专利资助 | - | 1,320.00 |
合计 | 8,512,571.08 | 4,980,524.3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合约收益 | 1,348,000.00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495,234.59 | - |
合计 | 4,843,234.59 | -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合约变动收益 | 764,568.37 | - |
合计 | 764,568.37 | -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212,479.70 | -727,876.7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5,045.38 | -19,055.60 |
合计 | -4,367,525.08 | -746,932.3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53,571.48 | -7,471,748.9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53,571.48 | -7,471,748.9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4,304,700.00 | 1,500,000.00 | 4,304,700.00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 | 6,742.52 | - |
其他 | 582.84 | 6,769.50 | 582.84 |
合计 | 4,305,282.84 | 1,513,512.02 | 4,305,282.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校生补贴 | 6,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补资金 | 4,298,7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304,700.00 | 1,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1,566,011.80 | 100,000.00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 | 57,163.84 | - |
税收滞纳金 | - | 131,441.39 | - |
罚款支出 | 10,000.00 | - | 10,000.00 |
其他 | - | 11,920.00 | - |
合计 | 110,000.00 | 1,766,537.03 | 11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7,332,824.66 | 32,377,292.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55,069.22 | 406,643.30 |
合计 | 50,087,893.88 | 32,783,935.4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87,924,312.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188,646.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528,043.5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9,432.9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7,676.8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8,225,906.45 |
所得税费用 | 50,087,893.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税前金额 | 所得税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税前金额 | 所得税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43.77 | - | 12,143.77 | - | 9,675.73 | - | 9,675.73 |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143.77 | - | 12,143.77 | - | 9,675.73 | - | 9,675.73 | -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687,869.89 | 6,208,544.00 |
往来款 | 775,620.00 | 2,724,618.00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558,100.00 | 533,812.69 |
利息收入 | 3,791,071.47 | 293,015.90 |
其他 | 304,808.63 | 121,465.81 |
合计 | 16,117,469.99 | 9,881,456.4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24,108,266.08 | 19,239,371.67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858,284.87 | 484,607.81 |
滞纳金 | - | 131,441.39 |
往来款 | - | 2,724,618.00 |
其他 | 110,000.00 | 100,000.00 |
合计 | 25,076,550.95 | 22,680,038.8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工程履约保证金 | 4,000,000.00 | 1,279,398.49 |
保函保证金利息 | - | 898.49 |
合计 | 4,000,000.00 | 1,280,296.9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远期结汇保证金 | 3,400,000.00 | - |
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 | 3,300,000.00 | 534,398.49 |
合计 | 6,700,000.00 | 534,398.49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募集资金中介费用 | 4,707,547.19 | 12,668,417.75 |
支付长期租赁租金 | 1,777,022.04 | - |
合计 | 6,484,569.23 | 12,668,417.7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7,836,419.00 | 158,996,634.5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53,571.48 | 7,471,748.94 |
信用减值损失 | 4,367,525.08 | 746,932.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953,161.84 | 21,660,763.8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53,325.30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242,383.13 | 1,867,748.4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70,257.34 | 1,204,839.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57,163.8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4,568.37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44,940.88 | 3,823,323.2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43,234.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55,069.22 | 406,643.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240,282.33 | -13,243,300.2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4,262,213.63 | -52,028,730.2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9,972,359.44 | 39,927,216.37 |
其他 | -2,603,317.98 | -2,431,084.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28,252.85 | 168,459,900.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 4,038,742.32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25,717,720.62 | 790,536,456.0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0,536,456.01 | 107,172,128.1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4,818,735.39 | 683,364,327.8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25,717,720.62 | 790,536,456.01 |
其中:库存现金 | 14,006.53 | 15,430.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25,703,714.09 | 790,521,025.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5,717,720.62 | 790,536,456.0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425,717,720.62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429,168,971.47元,差额3,451,250.85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及未到期利息3,443,250.85元,ETC保证金8,000.00元。
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790,536,456.01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790,544,456.01元,差额8,000.00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ETC保证金8,000.00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00,000.00 |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定期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3,250.85 | 远期外汇保证金利息 |
货币资金 | 8,000.00 | ETC保证金 |
合计 | 3,451,250.8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5,018,236.35 | 6.3757 | 159,508,769.50 |
日元 | 13,481,872.00 | 0.055415 | 747,097.94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2,238,366.65 | 6.3757 | 141,785,154.25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日元 | 826.50 | 0.055415 | 45.8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日元 | 2,345,794.00 | 0.055415 | 129,992.1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主要经营地为日本,记账本位币为日元;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日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纳米金属粉体研发及产业化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167,532.44 |
高容量片式陶瓷电容器内电极纳米镍粉研发及产业化 | 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30,000.04 |
纳米金属粉体产线建设项目 | 2,645,300.00 | 递延收益 | 301,596.60 |
光伏用微米级银粉新材料 | 1,800,000.00 | 递延收益 | 180,000.00 |
年产600吨纳米超细金属粉体项目 | 1,400,000.00 | 递延收益 | 140,000.04 |
年产80吨超细金属粉末生产线扩建项目 | 1,010,000.00 | 递延收益 | 122,424.24 |
高端电子专用纳米金属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1,013,800.00 | 递延收益 | 101,380.00 |
百创汇海创新团队奖励 | 450,000.00 | 递延收益 | 45,000.00 |
2019年宁波市级科技专项转移支付(智团创业)经费-200nm超细镍 | 150,000.00 | 递延收益 | 15,384.62 |
粉研发及产业化补助 | |||
2021年度宁波市重点技术研发项目补助 | 1,600,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00 |
海曙区2021年度“百创汇海计划”第一批项目区级奖励经费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宿豫区2019年度中小微型工业企业银行借款贴息专项资金 | 500,000.00 | 财务费用 | 500,000.00 |
2021年度海曙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2020年度现代商贸业、外向型经济、电子商务政策兑现专项资金 | 370,000.00 | 其他收益 | 370,000.00 |
2019年度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奖 | 340,000.00 | 其他收益 | 340,000.00 |
数字经济专项资金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省科技型瞪羚企业配套资金补助 | 225,000.00 | 其他收益 | 225,000.00 |
2019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标准化建设)项目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0年度宁波市标准化项目补助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0年经济政策商贸企业进出口兑现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0年度主持“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兑现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2020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奖补资金(2020年度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0年度新获浙江制造精品企业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0年度海曙区制造业单项奖励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稳岗返还补贴 | 83,469.89 | 其他收益 | 83,469.89 |
以工代训补贴 | 71,000.00 | 其他收益 | 71,000.00 |
市技改综合贡献奖励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2020年度宁波市级科技专项转移支付(智团创业计划)经费计划的通知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质量强市能量提升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卓越绩效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0年度科技人才奖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励 | |||
2019年度科技人才奖励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解困与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再就业补助金 | 15,500.00 | 其他收益 | 15,500.00 |
第三届宿迁市专利奖补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海曙区2020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020年度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2019年度授权专利奖励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绿洽会参展企业运输费用补助 | 4,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 |
2021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补助 | 2,2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 |
上市奖励 | 4,298,700.00 | 营业外收入 | 4,298,700.00 |
高校生补贴 | 6,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 |
合计 | 13,291,187.8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指通过新设、派生分立等非合并收购方式增加的子公司)2021年9月,本公司出资设立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748,970.88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748,970.88元。
2.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一级 | 浙江宁波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一级 | 浙江宁波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二级 | 浙江宁波 | 贸易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 | 二级 | 日本 | 贸易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日本,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日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日元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日元)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四十九)“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公司签署远期外汇合约以防范本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存在的汇兑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四十九)“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上升5% | -1,506.47 | -604.70 |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下降5% | 1,506.47 | 604.70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有未到期银行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
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6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
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应付账款 | 11,905.79 | - | - | - | 11,905.79 |
其他应付款 | 990.60 | - | - | - | 990.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8.85 | - | - | - | 278.85 |
租赁负债 | - | 278.85 | 244.56 | 307.02 | 830.43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3,175.24 | 278.85 | 244.56 | 307.02 | 14,005.67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4,010.97 | - | - | - | 4,010.97 |
应付账款 | 5,978.17 | - | - | - | 5,978.17 |
其他应付款 | 619,27 | - | - | - | 619,27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0,608.41 | - | - | - | 10,608.41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1.42%(2020年12月31日:9.81%)。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远期外汇合约 | - | 764,568.37 | - | 764,568.37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764,568.37 | - | 764,568.37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本公司所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采用于资产负债表当日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作为第二层次公允价值依据。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广博文具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宁波广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曾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现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
宁波环球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有金人家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受公司主要投资人重大影响 |
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广博文具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文具 | 119,166.45 | 47,488.96 |
宁波广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办公用品 | - | 2,433.62 |
宁波环球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9,240.00 |
上海有金人家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9,070.00 | 781,946.00 |
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12,938.01 | - |
合计 | 1,421,174.46 | 781,946.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江苏广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0,917.44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宁波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42,857.16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17.11 | 561.7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宁波广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46,091.64 | -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5,436.10 | - |
2、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2020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4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174,924.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351,075.4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 41,935.11 | 36,102.47 |
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 | 12,000.00 | 9,123.1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000.00 | 389.14 |
二代气相分级项目 | 9,000.00 | 899.44 |
为提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二代气相分级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8,1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
收益),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8,190.95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形成过程:
2020年11月26日,本公司收到(2020)苏01民初3294号起诉材料,原告台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金博公司”)以本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停止生产、使用被控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费用共计580万元人民币。2020年12月14日,本公司收到(2020)苏01民初3293号起诉材料,原告台州金博公司以本公司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停止生产、使用被控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费用共计580万元人民币。后续原告台州金博公司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2020)苏01民初3293号诉讼请求中,赔偿金额由580万元变更为5,628万元。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1月22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苏01民初3294号、(2020)苏01民初3293号诉讼纸质版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台州金博公司的上述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2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广新纳米公司”)收到(2020)浙02知民初452号、(2020)浙02知民初455号两个案件的起诉材料,原告台州金博公司以宁波广新纳米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宁波广新纳米公司停止生产、使用被控侵权产品,并分别就两个案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费用各100万元人民币。2021年11月10日,原告台州金博公司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上述案件赔偿金额分别由100万元变更为2,800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1月4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2知民初452号、(2020)浙02知民初455号诉讼纸质版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台州金博公司的上述诉讼请求。
原告台州金博公司后续对上述案件判决不服,已分别就上述案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2.未决诉讼的财务影响
本公司密切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事项,就上述未决诉讼事项进行积极应诉,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公司及代理律师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二审程序的立案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
本案代理律师就上述案件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研究后认为,上述四个案件一审判决已驳回台州金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其二审判决改判的概率较小,本公司基于谨慎性角度考虑,暂不确认对上述未决诉讼的相关或有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2,32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生产及销售。由于上述业务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产品的性质、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以及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等各方面具有相似性,从而视为一个经营分部。因此本财务报表无报告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押股份数 |
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1/2/2 | 2024/1/28 | 10,000,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2021/3/12 | 2031/3/9 | 7,500,000.00 |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押股份数 |
司宁波分行 |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5,692,062.17 |
1年以内小计 | 375,692,062.17 |
5年以上 | 2,640.00 |
合计 | 375,694,702.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5,694,702.17 | 100.00 | 152,640.00 | 0.04 | 375,542,062.17 | 243,526,266.26 | 100.00 | 153,318.82 | 0.06 | 243,372,947.44 |
其中: | ||||||||||
合计 | 375,694,702.17 | / | 152,640.00 | / | 375,542,062.17 | 243,526,266.26 | / | 153,318.82 | / | 243,372,947.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002,640.00 | 152,640.00 | 5.08 |
关联方组合 | 372,692,062.17 | - | - |
合计 | 375,694,702.17 | 152,640.00 | 0.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318.82 | -678.82 | - | - | - | 152,640.00 |
合计 | 153,318.82 | -678.82 | - | - | - | 152,64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372,692,062.17 | 99.20 | - |
宁波隆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0.80 | 150,000.00 |
深圳市岚庆达科技有限公司 | 2,640.00 | - | 2,640.00 |
合计 | 375,694,702.17 | 100.00 | 152,640.0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21,148,770.88 | 419,424,267.25 |
合计 | 421,148,770.88 | 419,424,267.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12,512.38 |
1年以内小计 | 1,812,512.38 |
1至2年 | 419,351,075.49 |
5年以上 | 203,043.97 |
合计 | 421,366,631.8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募集资金划转 | 419,351,075.49 | 419,351,075.49 |
代垫款 | 1,516,172.51 |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246,339.87 | 77,043.96 |
保证金 | 50,000.00 | - |
应退设备款 | 203,043.97 | 203,043.97 |
合计 | 421,366,631.84 | 419,631,163.4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852.20 | - | 203,043.97 | 206,896.17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0,964.79 | - | - | 10,964.79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4,816.99 | - | 203,043.97 | 217,860.9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896.17 | 10,964.79 | - | - | - | 217,860.96 |
合计 | 206,896.17 | 10,964.79 | - | - | - | 217,860.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 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划转 | 419,351,075.49 | 1-2年 | 99.52 | -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1,212,938.01 | 1年以内 | 0.29 | -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代垫款 | 303,234.50 | 1年以内 | 0.07 | -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246,339.87 | 1年以内 | 0.06 | 12,316.99 |
绵阳迈克金科技有限公司 | 应退设备款 | 200,000.00 | 5年以上 | 0.05 | 200,000.00 |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 | 50,000.00 | 1年以内 | 0.01 | 2,500.00 |
合计 | / | 421,363,587.87 | / | 100.00 | 214,816.9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7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7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 | - | 70,000,000.00 | - | -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 |
合计 | 7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120,000,000.00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5,298,995.84 | 442,157,900.41 | 406,085,143.06 | 252,071,577.77 |
其他业务 | 47,719,105.82 | 43,266,430.97 | 36,983,620.37 | 34,477,213.96 |
合计 | 663,018,101.66 | 485,424,331.38 | 443,068,763.43 | 286,548,791.7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镍粉 | 583,580,194.49 |
银粉 | 31,718,801.35 |
其他 | 47,719,105.82 |
合计 | 663,018,101.6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663,018,101.66 |
合计 | 663,018,101.6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117,892.12 | - |
合计 | 3,117,892.12 | -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91,187.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07,802.9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417.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083.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85,062.3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5,230,594.52 |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86 | 0.91 | 0.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85 | 0.85 | 0.8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王利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