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2-02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92,7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26,000万元人民币。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如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92,75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
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额度 |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12,75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
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 |
合 计 | 92,750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提供担保单位名称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额度 |
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13,000 |
合 计 | 13,00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注册 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资产负债率(%) |
2021.12.31 | ||||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苍南县 | 龚 海 | 旅游、酒店、文化、体育、农业项目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80.71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市 | 王彦梁 | 热电生产、供应管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 14.67 |
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戴晓峻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76.32 |
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石志国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55 |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审计)
被担保单位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 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80,658.86 | 65,098.78 | 6,702.60 | 58,100.02 | 15,560.08 | 170.48 | -3,465.63 | [注1]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75,364.90 | 11,054.49 | 8,657.05 | 64,310.41 | 80,629.73 | 6,568.91 | 100.00% | |
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53,312.73 | 40,689.35 | 40,689.35 | 12,623.38 | 113,174.70 | 3,434.26 | 91.00% | |
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1,792.75 | 811.38 | 757.17 | 30,981.36 | 344.17 | -413.65 | 100.00% |
[注1]: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被担保单位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 总额 | 流动负债 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 110,359.76 | 96,039.14 | 8,715.03 | 87,143.22 | 14,320.61 | 2,249.07 | -1,239.47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77,719.68 | 12,220.10 | 9,866.99 | 65,499.59 | 18,502.06 | 1,189.17 | |
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52,842.20 | 40,865.17 | 40,865.17 | 11,977.03 | 10,828.06 | -646.35 | |
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1,619.40 | 734.65 | 683.16 | 30,884.75 | 171.24 | -96.62 |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9)。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对合营公司之温州和欣置地有限公司担保额度核定为26,000万元人民币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对合营企业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0,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5%。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