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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宁波联合宁波联合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2022-026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将与荣盛煤炭有限公司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变更为荣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交易”)。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仅是子公司非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故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7-8日召开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加工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变更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将其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荣盛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煤炭”)于2021年5月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的交易方变更为荣盛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荣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能源”),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董事长李水荣、董事李彩娥、沈伟作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郑磊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前次预计金额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荣盛煤炭有限公司7,000万元2,292万元预计期12个月,目前已执行11个月,尚在执行中;客户业务调整。
向关联人提供产品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40,000万元23,558万元预计期12个月,已执行9个月,尚在执行中。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荣盛能源7,000万元/年14---根据客户未来需求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荣盛能源。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炯炯;注册资本:贰亿壹千万元整;主要股东:荣盛控股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时间:2021年4月;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463室。

该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30,216.54万元、净资产20,517.40万元;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19,010.6万元、净利润-482.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持有荣盛能源100%的股份。因此,本公司与荣盛能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定价原则: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定价方法: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

定价依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荣盛能源

交易内容:荣盛能源委托热电公司加工水煤浆;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产品名称需求数量加工费(含税单价)(元)总金额交货期
锅炉水煤浆55万吨(每个周期)87.7按实际执行数量计算需方提前15天通知供方
焦气化水煤浆91.7按实际执行数量计算需方提前15天通知供方

注:每年的5 月1 日至次年的4 月30 日为一个周期,当一个周期内合同执行总量大于30万吨时,超出部分的锅炉水煤浆加工单价(含税)调整为86.7元/吨,焦气化水煤浆加工单价(含税)调整为90.7元/吨。结算方式:加工费用月结,全额电汇的形式结清;拟交易日期: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热电公司开展水煤浆生产和加工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技术优势,在现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的基础上,拓展煤加工业务,此举可以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之所以将交易方变更为荣盛能源,系该公司与原交易方荣盛煤炭均为荣盛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业务上存在一定交集,为业务平顺衔接,来函要求并与其协商一致。且基于前期与荣盛煤炭交易安全、顺畅。这一选择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以平等公允为基础认定,所商定的价格体现了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且与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基本一致,也与荣盛煤炭的原合同价格保持一致,同时,在交易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等方面均遵循了行业惯例。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7亿元,其中:进出口贸易11亿元、房地产业务17亿元、热电供应业务6亿元,三者合计占总营业收入的91.9%。所以,公司的收入来源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进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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