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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2-066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概况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增资控股北京同立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立海源”)55%股权,增资资金用于同立海源连云港生产基地建设、北京大兴研发中心升级、营销中心升级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说明

公司决定终止对同立海源的增资控股,并与同立海源签署了《关于北京同立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刊登的《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增资控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基于对全体股东利益的维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并取消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全部议案。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程序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取消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全部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终止与同立海源的增资合作,并签署了《终止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前提条件已不存在,故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符合公司的决策程序。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取消与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取消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全部议案,是公司综合考虑与同立海源的增资合作的前提不存在、以及公司现状等多种因素后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与同立海源的增资合作的前提不存在、行业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意见》。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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