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1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64,900,00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166,667股为基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
接持股的董监高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611号金盛科技园8号楼2楼证券事务部咨询联系人:尤敏卫咨询电话:0571-87923909传真电话:0571-8792390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