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2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完善后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决定取消董事会原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新增银行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授信期限内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有效,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办理银行授信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的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董事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范围内组织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