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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通光线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2年3月25日

2、培训地点:通光线缆会议室

3、培训对象:通光线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4、培训目的:熟悉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中,长城证券解读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2年修订)等法规,并分享了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发布的处罚措施案例,主要涉及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不准确、违规对外担保、资

金占用、违规套期保值等方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套期保值等进行了强调并给予建议。

培训后,长城证券向通光线缆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三、培训效果情况

本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参加培训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套期保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自律监管的意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 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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