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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乙方)与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本”,甲方)于2021年11月27日签署了《长城资本与马焰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马焰先生将其持有的梅安森9,77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以10.0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依法转让给长城资本拟设立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7,7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二、本次进展情况

马焰先生与长城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因原协议中未明确甲方设立基金的具体名称,原协议约定的乙方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比例及收款账户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明确甲方设立的基金信息、乙方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比例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俟遵守,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原协议中提及的甲方设立的长城基金具体为:长城资本瑞鑫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明确原协议第三条第二款变更为:

在基金取得产品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长城基金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整(小写:? 53,000,000元),在中证登审批通过并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肆仟肆佰柒拾万元整(小写:?44,700,000元)。乙方应积极协助长城基金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三、其他

目前,双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本次股份转让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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