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 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1.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6.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9.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1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5月13日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5月20日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6月15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20日 |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9月18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2021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3.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审核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他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均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8.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遵循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事会监督职能,对重大事项通过事前审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等方式,提升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监管的有效性,实现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 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和监管,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3. 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监督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