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推选解锦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以上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独立董事:胡约翰 朱建忠 张国和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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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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