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
一、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一)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翟乾宇、董志宏、于晓华、翟乾敏、罗妮丽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关于购买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股权之收购协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已收到翟乾宇等人共同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小写:?1,1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内蒙古鼎奇幼教科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三)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万元),应于2022年3月12日前支付。公司已于2022年3月12日前收到人民币叁佰万元及余款利息贰万肆仟元,共计叁佰零贰万肆仟元整(小写:
¥302.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到翟乾宇等人共同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剩余款项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股权转让款将对公司后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对于剩余的款项,公司将根据收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凭证。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