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2-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其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实施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5、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013,160,577.27 | 3,871,746,426.51 |
负债总额 | 1,274,724,294.00 | 1,210,002,489.69 |
净资产 | 2,738,436,283.27 | 2,661,743,93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净额 | 2,736,741,459.52 | 2,659,963,731.87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9月 (未经审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28,728.40 | -53,458,797.01 |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该金额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2.75亿元的145.45%。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通过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计入相关资产科目,取得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60,420.00 | 40,200.00 | 405.85 | 20,220.00 |
合计 | 60,420.00 | 40,200.00 | 405.85 | 20,22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5,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5.48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95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20,22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39,780.00 | ||||
总理财额度 | 60,000.00 |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