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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

主席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胡毓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胡毓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安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尹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严建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代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4月11日起生效。上

公告编号:2022-033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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