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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健华主持。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七项议案。

2、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健华主持。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健华主持。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两项议案。

4、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会

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健华主持。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7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5、对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出售、资产置换、资产担保和抵押等行为发生。

6、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确保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合理的、完整的,经运行检验是可行和有效的;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8、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2年的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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