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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傅冠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傅冠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避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应出席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以上全部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1年4月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共计6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6月1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及向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意见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内,本人参加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召开的3次会议,审议并讨论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监控,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对公司季度、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认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审查被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向提名人了解被提名人等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有关资本运作、发展战略等事项的建议,对加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通过审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上出现的与公司有关的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创业板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8月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衷心祝愿公司在现任董事会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向上发展!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支持在此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请审议!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傅冠强

2022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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