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号:2022-3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 7日、4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12.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现将近期发生的重大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06],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至135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至127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26日向公司下发了编号〔2022〕第56号《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2022年3月22日,公司及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履行了关注函阶段性回函的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公司关注函的阶段性回函的公告》[2022-16])。
(2)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22-09],公司拟转让本公司100%控股的下属合伙企业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首投资”)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池钼业”)52.1291%的股权。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及相关各方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整体工作进程,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尽职调查工作。现公司就重大资产出售具体方案仍在与交易对方进行洽谈,后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3)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4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公司100%控股的天首投资拟向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9000万元的借款,借款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天首投资98%、2%的财产份额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且公司需要为该借款提供一般保证;公司及其指定的下属企业天首投资不再向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矿业”)支付任何现金对价以受让3.42亿元标的债权,天池矿业也不再向天池钼业发出任何债权转移的书面通知,标的债权转让终止(详细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的公告》[2022-26]、《关于为100%控股合伙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27]、《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中债权转让的公告》[2022-28]、《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38]等)。
(4)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天首投资拟向持股52.1291%的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借款39000万元,用于天池钼业小城季德钼矿继续经营建设的工程款、设备款、借款(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22-32])。
(5)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2022-06]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1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4、公司100%控股合伙企业天首投资向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提供借款,天池钼业以相应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天池钼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