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46证券代码:839273 证券简称:一致魔芋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一)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现场检查情况(如有);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六)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高于”都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8日